裡混,法律意識賊強。
比如王百合的混蛋爹明明是非法入室,學名是非法侵入住宅罪,可以入刑。可即便是主人王百合也不能隨便傷他,除非他正在行兇,否則就要負法律責任。
有時候,法律真的很難懂。幸福裡曾發生過一個案子,有倆外地來的蟊賊爬窗偷東西,被主人拿刀砍傷,主人判三年。更可氣的是,因為案件發生在幸福裡,報警四次,將近一個小時,警察才趕來。
不過還好,從那個案子以後,幸福裡再報案,警察不會拖上一個小時了。比如現在,接警十六分鐘後,警車開到門口停下。
這段時間,王百合的混蛋爹一直在狂罵不止,王百合與之對罵,孫易在傷心。胖子和烏龜充當人牆,張怕控制住王百合,順便攝象。
好容易警察到來,弄走那個混蛋爹,不過弄走也沒什麼大用。法律也怕無賴,不論警察還是律師,本質上都是人,遇到這種玩意,想的都是趕緊打發掉了事。
按說可以起訴那個混蛋爹,可小老百姓家,誰有精力打官司?請律師不花錢啊?
張怕陪王百合去派出所錄口供,順便充當證人,爭取關那個混蛋爹幾天。警察很同情王百合,問話和氣,不過僅是同情而已。
從派出所出來是後半夜兩點,王百合說又麻煩你了。
張怕說不算個事,應該的。
王百合猶豫猶豫說:“真的謝謝你,不過,那什麼……咱倆不合適。”
張怕一愣,想說我完全沒有那個想法。王百合又說:“我不喜歡幸福裡,一點兒都不喜歡,我告訴自己,一定要搬出去,搬離這個混蛋地方,一定!”
張怕說:“幸福裡是挺亂。”
王百合看他一眼:“張哥,謝謝你,你是好人。”
好吧,我是好人,好人卡來得如此輕易,我會不珍惜的。張怕忽然想笑。
回去時遇到隔壁倆妹子,剛好下計程車上樓。
樓梯在外面,水泥臺階上面一道門,進入是小走廊,指向三間房屋。
張怕在樓下跟王百合道別,走樓梯上樓,一開門,看到圓臉妹子衝他笑:“拿下了?”
張怕拿鑰匙開門:“別瞎說,人家看不上我。”
“看不上啊,連作家都看不上。”圓臉妹子哈哈笑一聲,回去自己房間。
張怕回去屋子,懶得出去洗臉,直接開睡。
隔天上午,胖子打電話說娘炮不參加好聲音了,要拍網劇,找你當編劇。
張怕回話:“我就夠不靠譜了,娘炮怎麼比我還不靠譜?”
“我覺得可行,你覺得呢?”胖子問話。
張怕說不可行。
胖子說:“別急著拒絕,娘炮釋出召集令,烏龜家集合,趕緊來。”
“不去。”
“你不去,今天我住你家。”胖子威脅道。
無奈,張怕只好說去。不過掛電話後還是在電腦前寫了一個小時的故事才出門。
烏龜家開個麻將館,正式名稱是幸福里社群老年活動中心。樓上樓下一共有十三臺麻將機。下午和晚上各開一場,每臺機器收費二十。如果滿員,一天收入五百二十塊錢。再加上賣水賣麵包,反正不少掙。
因為有胖子這一群正當年的混混們打底,除警察外,基本沒人來找麻煩。作為回報,烏龜每個月會請大家烤上一、兩次肉。每次都是十幾二十個人。
上午,麻將館沒有客人,張怕走過來,看到六子坐樓梯上抽菸,問話:“坐外面幹嘛?”
“鬱悶個天的,他們把我開了。”六子很不忿。
“為什麼?”張怕笑問。
六子說:“我和老孟都被開了,說我倆文身太多,不能上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