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它們只要一咧嘴,就會露出一張沒有牙齒、舌頭的黑洞洞的嘴,配上它們那對同樣黑洞洞的眼眶,那種模樣,即便是膽子大的人,也會嚇到做噩夢。
它們走路的姿勢,也是那種搖搖晃晃的姿勢,看起來似乎四肢僵硬、走起路來不是很利落,但實際上,由於負能量的支援,它們走路的速度非常之快。
體力稍微差些的人類,幾乎連跑都比不過它們,並且持久力非常長,一旦被它們盯上,除非你的速度驚人,或是有著恐怖的實力,否則,就只有被它們撕扯的份。
偏偏它們最愛的食物,是新鮮的血肉,而人類的血肉又是在它們眼中最鮮美可口,也因此,每次不死殭屍出現,它們所處的地方就會變成一片修羅地獄。
就是這樣一群連亡靈法師都不肯輕易去觸犯的怪物,卻因為聞到了一股生人的氣息。變的興奮起來。
“嗷——”一聲興奮的嚎叫,從其中一隻不死殭屍口裡發出。在它的刺激下,其他不死殭屍也隨即興奮起來。
雖然它們的表情呆滯,那一聲聲聽起來格外嚇人的叫聲,卻是透露出了它們此時的興奮情緒——不死殭屍其實也有進化,一開始是爛肉一塊塊,可是一旦不斷進食,肉體會漸漸恢復,當完全恢復時,就和吸血鬼無異了。
就在它們發現羅蒙一群人的同時,天上盤旋著的閃電已經發現了它們,並及時向羅蒙等人做出了示警。
在這種情況下,羅蒙自然是命令那些沒有任何自保能力的人趕緊上馬車,向後退去,而他跟魯森裴則各自提著趁手的武器,準備與這十幾只不死殭屍來一場血戰。
根據在一些書上看到的資料,羅蒙非常清楚,如果他們不能有效的挫敗不死殭屍,而被這些不死殭屍纏上的話,它們就會一直不停歇的跟在後面。
由於負能量的持久力,它們會不知疲倦的跟在後面。一般的馬車也是跑不過這些不死怪物,更何況是這麼近的距離內。
如今之計,就只有與它們一戰了。
只有一些瞭解不死殭屍的人才會知道,其實,這群看上去非常恐怖的怪物也不是不可戰勝,再強大的怪物也有它們天生的弱點,不死殭屍的致命弱點就在它們的屬性,它們是一群亡靈怪物,任何亡靈怪物,都懼怕神聖力量,對於殭屍除了利用神聖力量外,火這種東西,就是對付它們最好的辦法了。
只要用火將它們燒死,這些異變的怪物就會真正的“死”去。
饒是如此,要想打敗它們,也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它們雖然沒有靈魂,卻有著近似於動物的本能,想要殺死它們,不僅需要技巧,更需要真正的實力。
沒有讓那些人坐著馬車先跑,一是羅蒙還沒有偉大到這種程度,二是,即便羅蒙讓他們離開,以這種前面有狼後面有虎的情況,他們這些人只要聰明一些,就不會離開。
恰好那位孟匹亞男爵就是一位聰明人,他只是帶著人,將馬車向後退去,打算看一看情況。如果羅蒙他們能夠力退這群怪物。他們就可以安全離開這裡,如果羅蒙等人不能,他們會馬上逃走,至少是否能夠安全的離開這塊區域,就要看老天爺的意思了。
“大人,我先上?”魯森裴手提著一把長劍,看看站在自己身旁、一臉鎮定表情的羅蒙。
“不必了,你的武器對殭屍的效果不大!”羅蒙搖頭,和遊戲不一樣,基本上,物質武器對這類不死生命效果不大。
想了想,把自己的火焰長劍給了魯森裴:“你先拿著這個,這個有效。”
“是,大人!”
兩個人不再說話,而是望著不遠處,在那裡,十幾只不死殭屍正停下來,看來。
不死殭屍沒有靈魂,它們卻有著近似於動物的本能,雖說發現了新鮮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