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你的方法去弄搜尋狀,李瑟靈早就溜了,所有證據都沒了。你想要得到證據,李瑟靈進屋十秒鐘內,你要闖進去。&rdo;
&ldo;沒有搜尋狀,我不能搜尋。你想她會親自同意歡迎我進去搜嗎?&rdo;
&ldo;門都沒有。&rdo;我說:&ldo;但是你以警官的身分,假如有正當理由進去,隨後發現了證據,那是另外一件事……&rdo;
&ldo;哪一類證據?&rdo;
&ldo;等一回看。&rdo;
&ldo;但我是警察,我有什麼理由可以進入民宅呢?&rdo;
&ldo;那就是高院判例的最有意思部份。你是警官,你的手就被綁死在背後。你對付疑犯,你先要警告他;你要告訴他,他有什麼權利;你要讓他知道他有權請律師;還要告訴他,他可以不回答你任何問題。所以你如果硬要疑犯說話,你將來不可能帶他上法庭受審。你想要繩之以法,你不可能請他開口回答你問題。&rdo;
&ldo;這些渾帳的高院判例,還用你說!&rdo;宓警官恨恨地說。
&ldo;你一生都必需牢記在心。&rdo;我說。
&ldo;不如此行嗎?&rdo;
他說:&ldo;但是我心不甘,情不願。&rdo;
&ldo;但是,&rdo;我說:&ldo;這高院判例也留下一個非常美好的漏洞。假如有一個不太守法的私家偵探,他故意忽視嫌犯的權利,你不得已介入糾正,但是一切犯罪證據就都在眼前,你也不能把眼睛閉上,硬說沒有看到,是不是?&rdo;
&ldo;我們又怎麼能造成這種情況呢?&rdo;他問。
我用大姆指向柯白莎指一指。
善樓道:&ldo;渾蛋,你這小不點大渾蛋。你越說越……&rdo;
&ldo;閉嘴,&rdo;我說:&ldo;她來了。&rdo;
我把善樓推到一輛車後躲起來。
李瑟靈自己被弄得昏亂不清,已經無心於注意周遭的事物。她退車向路邊,撞到了後車的前保險扞,關上引擎。把車匙一下拉出,跑向公寓的入口。
&ldo;來吧,警官,&rdo;我說:&ldo;不走來不及了。&rdo;
我們跑過街道,柯白莎搖曳地跟在後面。
善樓停在李瑟靈車子前面很久,他仔細研究彈痕,然後走向公寓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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