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大明剛剛立國六年,中原大地滿目瘡痍百廢待興的局面才剛剛有所改善,幾乎所有行業都是國營的狀態有助於為民眾提供他們最基礎的需求上的幫助。
這樣的狀態在國家處於恢復期的時候自然是很有好處的。
這個時期,民間力量薄弱,資本幾乎沒有,百廢待興,很多行業交給民間自主運營的話, 短時間內拉不起來,沒有資本沒有技術。
所以才需要由國家直接出手把這些行業扶起來,給民眾提供最基礎的需求保障。
這是很有必要的。
不過當國家進入快速發展期,民眾手上的存款也開始多起來之後,就有必要將一些行業放歸民間運營,以此刺激民營經濟的發展,增強國家的經濟活力, 把蛋糕做大,而不應該繼續把這些行業抓在手裡不放。
總是用國家政令手段來刺激商業生產和需求,其實不太正常,也並不健康,有利於恢復國力,卻並不完全利於持續發展。
蘇詠霖當時在財政部開了一個會,建議財政部仔細研究一下哪些行業是大明必須要牢牢把控在手裡的,哪些行業又是沒必要死死抓在手裡不放開的。
比如糧食產業、礦業、鋼鐵產業、軍工產業、航運產業、建築產業和土地山林河流等等必須由國家管控的,這些沒得說,必須國家控制,相關產業必須國營。
否則春秋戰國時代的亂象就要回來了,大明建立的初衷也就不保了。
還有目前來說比較重要的鹽、肥料等等行業,也應該由國營佔據一個主體地位,以保護目前尚且脆弱、還沒有擺脫貧困的農民群體,為了讓他們吃飽肚子,吃的上鹽。
創外貿的最強拳頭產品所屬行業, 比如絲綢,茶葉, 瓷器等等,屬於奢侈品,也應該由國營佔據主體地位。
在利用這些奢侈品出口賺取真金白銀的同時,也要控制其生產規模和產量,避免私人介入之後不顧後果的擴大產能,一方面拉低價格造成惡性競爭,一方面還會破壞糧食生產。
至於餐飲、個人服裝、交通租賃等等行業,倒沒有必要死死拽在手裡,完全可以在時機成熟的時候開放給民營進入。
就好像宋朝那樣,對餐飲住宿服裝交通運輸、租賃等等一些行業也是放給民間經營的,事實證明發展的還不錯。
餐飲就不用說了,炒菜就是從宋朝開始興起的。
服裝行業也不用多說,的確沒什麼國營的必要。
住宿也無傷大雅,土地掌管在國家手裡,儲存足夠的農業用地,剩下的就是可以用來搞商業和工業的。
交通租賃這一塊倒是挺特殊,但是宋朝大城市中“滴滴打驢”行業的出現和後世租賃轎子、黃包車等等的情況也證明了這一塊的實際商業需求和生命力。
洪武四年年底的時候,在國務會議上,蘇詠霖聽財政部報告, 發現他們有很大的興趣將幾乎全部的產業都抓在手裡進行國營,且列出了一系列的計劃, 試圖將全部產業國營化。
他們認為這樣就能最大限度的為國家發展提供資金, 同時也能最大限度維護民眾的利益,杜絕奸商惡賈囤積居奇、戕害民眾。
甚至有一些官員提出了更加極端的意見,認為商業就該全部國營,杜絕奸商的出現,讓商業徹底成為革命的輔助力量,為民眾服務。
過往朝代屢屢出現災荒之年奸商囤積居奇的事情,害的百姓苦不堪言,正常時節便宜的米糧,到了那個時候能賣出天價,多少人為此家破人亡賣兒鬻女,多少人為此而死。
其中不少財政部的官員本身也就是經歷過這樣事情的苦出身,對此懷著深切的痛恨,他們認為民營商業作為舊社會的象徵和組成部分,應該全部消滅掉,完成徹底的國營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