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的裝甲用來抵禦500kg高爆彈或者半穿甲彈的攻擊。
而為了防止磁引信魚雷的攻擊,這艘超級航母的船底也有50mm左右的裝甲防護。而且在一些關鍵部位採用了三層船底。船底最厚的地方甚至達到了2。5米,裝甲加上一定的縱深即使面對磁引信魚雷都有一定的防禦能力。海軍部認為這樣的防禦等級完全可以抵禦250公斤tnt炸藥在船底的爆炸衝擊。
雖然提出這個建議的一方同樣承認這樣的防禦依然無法應對某些極限情況。但是同時支持者認為這艘戰艦絕對可以對抗95%以上的可能的進攻,至少保證很難被擊沉。而且超大的裝甲甲板面積也保證在空襲下留下至少二分之一的飛機起降能力。畢竟這艘規劃中的航空母艦長度為265米,寬43米。甲板前後只有不到50米的非裝甲區域。要是對方真的打中了這個區域,那就只能自認倒黴了。
而另外一方則認為這樣的航空母艦造價太過高昂,在預算相同的情況下,建造超大型航空母艦的數量要遠小於普通的三萬噸級航空母艦,原本攢出5艘3萬噸級航空母艦的資源,最後可能只能造出3艘。雖然超大型航空母艦每艘可以裝載140架左右的飛機。但是總體載機量還是和3萬噸級航空相差巨大,三艘超大型航空母艦最多隻有430架飛機,而5艘三萬噸級航空母艦至少可以有520架以上的飛機。(單層機庫的埃塞克斯最多可以裝110架以上的飛機,華夏的雙層機庫航空母艦沒有理由裝的比埃塞克斯少。而超大型航空母艦雖然噸位上去了,但是甲板面積增加的並不多,機庫面積增加的也有限,所以140到150已經不少了。這個載機量還是參考中途島的原始載機量,要知道,中途島的防禦可是茶几啊,而且中途島甲板更大,足以彌補單層機庫面積較小的問題。)
而且這只是紙面資料的差異,考慮到放飛能力的話雙方攻擊力的差距就更大了。3艘超大型航空母艦的甲板面積比普通3萬噸級航空母艦大的並不多,雖然寬了將近7米左右,每排可以多放一架飛機,最大放飛量也不過比正常航母多了10架左右。一艘正常航母按50架計算的話,那麼雙方直接的放飛數量比為180架比250架!這攻擊力差距實在有點大,再考慮到一艘航母上飛機太多帶來的排程困難,這個資料可能會更低。所以反對的一方認為為了獲得更好的防禦所付出的代價實在是太大了。航空母艦畢竟是一種攻擊武器,最好的防禦是摧毀對手,而不是依靠自己的裝甲硬抗。
雙方各有各自的道理,支援的一方認為自己的航母可以在戰火中生存下來,而且透過長時間的戰鬥慢慢追平雙方的數量差距,進而獲得質量和數量的雙重優勢。而反對的一方認為,雙方攻擊力差距如此巨大,裝甲防護再好也無法保全自己,在攻擊力損失殆盡的情況下,很難想象一艘戰艦可以以30節的速度,頂著幾十架甚至上百架飛機的攻擊跑出戰場。畢竟魚雷這東西即使防住了也會造成進水。你能扛一發沒啥事,打你十發試試!怎麼著都打沉了!…
如果事情發展到這一步就結束的話,那也沒啥,無外乎雙方繼續就矛和盾這個問題進行扯皮。蘇默也不會太過認真,反正他是負責戰術的,船舶設計和他無關,但是隨後,有人提出了一個比較有創意的想法,即如果用這種重型航空母艦來配合輕防護大載機量的中型航母來戰鬥會不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