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這類大佬指使,就必是“買參”。
這種大參案,“買參”的價格數以萬金計,戶部上下,攏共才收了九萬兩,分潤下去,經手的司吏,人均不過幾千兩。就算因為分贓不均起了內訌,也不太可能花幾萬兩銀子打擊報復同僚,那不是做了虧本生意嗎?
如果舉發者出自安徽,那麼又會是誰呢?難道有人和英翰有大仇,或者,想取英翰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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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R752
第四十二章 裝傻?
說是“八大聖人”,但派出來審案的,只有兩位。其餘的六位,案子要定讞的時候,才會冒出頭來,開會“集議”。
主審的兩位,一位叫做顏士璋,是秋審處的總辦;一位叫做剛毅,是“八大聖人”中最年輕的一位,身份還只是個“兼辦”。
這兩位在歷史上都是頗有來頭的人物。
原時空,兩江總督馬新貽被刺,刑部派往江寧複審這件潑天大案的,就是顏士璋;而剛毅的名頭就更加響亮了,後世做到大學士,成為保守派的代表人物,力主廢黜德宗,鼓吹拳民可用,是慈禧向萬國宣戰的重要推手。
需要留意的是,就個人品行而言,剛毅真正是人如其名,即清且剛,也頗當得起一個“毅”字。不論辦案、撫民、治河、理財,剛毅都算是一等一的好手。如果他不與大政,始終做一個技術官僚,歷史給他的評價,大約會與閻敬銘彷彿。惜乎剛毅深介政治,卻昧於大勢,終於站在了歷史的反方向上,救國之心變成誤國之舉,最後成為“清官比貪官更可恨”的典型。
至於“寧與友邦,不予家奴”的傳言,考諸剛毅生平,獅子沒辦法相信,這種話出自清末最排外的剛毅之口,且也找不到任何權威的出處,只能認為,這是**黨的一種宣傳策略了。
言歸正傳。
秋審司派出這兩位來審這個案子,是有講究的。
顏士璋素有“虔誠持重”的風評,就是說,“政治敏感度高”,會平衡各方利益,辦案的時候,能夠權衡輕重,不至一味蠻幹。原時空,馬新貽被刺,大約是有清以來最棘手、最複雜的一件案子,顏士璋被挑去複審馬案,足以證明他在這方面的功力了。
至於剛毅,是剛剛進入秋審司,躋身“八大聖人”之列的。所謂“兼辦”,有“試用”的意思,總要辦過一兩件案子,才能“轉正”,成為“會辦”。雖說兩位主審,無分主從,地位平等,但有這層“資歷”的因素在,想來剛毅就算不以顏士璋馬首是瞻,也不會隨意發揮,使辦案的方向失去控制。
本來,挑選主審司官的時候,麟昌和方鼎銳問過吳天樂,“騰不騰得出手來?”吳天樂很見機,說自己手頭上有好幾個案子,太忙了,這個案子,我就不出任主審了吧。
大夥兒都知道,老吳可是關貝勒的嫡系人馬呀。
“順日祥”的掌櫃叫做潘達成,安徽六安人。他的“順日祥”,業務的大頭,是安徽、山東和京城之間的匯兌生意。因此,“順日祥”不但和皖、魯聯絡密切,和皖、魯籍的京官往來頻繁,和戶部主管安徽、山東的山東司,也素有“互動”。安徽報銷軍費,銀錢由潘達成經手,甚至由他來為安徽和戶部兩邊牽線搭橋,是很合情理的。
“乾通盛”的掌櫃叫做楊定時,山西平遙人,他的“乾通盛”,是地道的山西票號。
潘達成、楊定時二人,此時的身份還是證人,不是嫌犯,所以顏士璋、剛毅兩位司官,沒有“升堂”,只是“便衣傳見”。
先傳潘達成。
潘達成是位小個子的中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