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得差不多,另外留了兩擔,一擔是拿給沈孝全拿回家吃的,一擔自然是留給沈蘭幾人的口糧。
賣糧食沈蘭就得五兩的銀子,這次沈孝全全部都給了沈蘭,畢竟沈蘭有自己的家庭,他不能老打著保管的名頭將銀子握在自己手裡,就算沈蘭不說什麼,他也不好做得太過分,畢竟沈蘭現在顧著家裡的口糧,還幫他養著三個孩子,他要是再拿著沈蘭的銀子,心裡也會過不去。
這也許就是男人和女人的思維不同,事實上拿沈蘭那十兩銀子也是沈趙氏作的主,自然也是有私心的,沈孝全作為男人自然不肖於貪女兒的錢,反而跟希望女兒拿了錢後不忘孝敬自己,那樣心裡才會甜滋滋的。(未完待續。)
PS: 因為是青黃不接的時候,糧食價格偏高,所以這個時候的高粱是5錢銀子一石,一石等於六十公斤,沈蘭拿出去賣的高粱有六百公斤的量,所以才有五兩銀子,平時高粱是兩到三錢銀子一石,豐收的時候則不滿一錢,只有八到九十文一石,總體物價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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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奇怪,這個冒出來的蛇精病是腫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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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摸蚌
就拿這次賣糧來說吧,他雖然辛苦了幾天,可是閨女每天都會準備好飯好菜招待,事後還說要送小兒子進學,而且那束脩還是閨女出,聽了這話沈孝全就覺得女兒比自己和老婆子都強,有了錢還想著給孃家兄弟進學,實在比他們只知道攢在手強了數倍,既然閨女這麼有成算,他又何必拿著錢做惡人呢。
而且閨女還說,直接讓兒子去縣裡讀書,這樣既不打眼,又不會被人追究哪裡來的錢去讀書,而對外則宣稱是去縣裡做學徒了,等過了年把再找個藉口把事情圓過去,到那個時候家裡日子好過,自然也沒人會認真追究了。
聽聽這話,就知道自家閨女聰明能幹啊,也不曉得那宋文祥的父母是咋想的,不過這樣也挺好,至少不會便宜別人家,反而自家小兒能得到這個大姐的支援,以後沈家也能出個讀書人,那是比什麼都強啊。
安了心沈孝全就駕著牛車回去了,沈蘭也拿著這五兩銀子傻傻地笑了,這可是她第一次來古代賺這麼多錢,五兩銀子都可以買一畝中等旱地,感覺真是不可思議,只是這樣的事情卻是不能常做,畢竟那些收割的日子裡,她累得也夠嗆,另外做多了會引起人的懷疑,還是得想法子做生意啊。
畢竟手上的資源有限,另外沈蘭自己有身懷六甲,既不能挑又不能提,整個一廢人差不多,否者很多事情也不用藉助沈氏夫妻的手來幫她做事情,也是因為這樣很多事情都不方便做,不過如今手裡有五兩銀子,沈蘭還是覺得安心,雖然這錢不多,可是住在宋家村這種地方,有些人只怕窮其一生也不一定能賺到,所以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五兩銀子可謂是一筆鉅款。而沈蘭對於自己接下來生孩子和養身子也就不擔心了。
話說因為沈蓮也住下了,再加上沈孝全住下的那幾天,都是和瀋海陵住東廂房,而那些天東廂房再也沒有異動。於是沈蘭又讓瀋海陵住回了東屋,這次倒是沒有什麼意外的情況發生,沈蘭覺得那一回瀋海陵的噩夢也許真的是磁場問題。
日子過得平淡,沈蘭除了料理一日三餐,空下來的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