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稍稍改變,不再是法律至高無上,君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而是提出適用於朝政的法律,“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外開恩”等等都是李斯提出的,他將君王的地位提高在法律之上,君王可以在法律之外,而且可以干涉法律,這樣的說法,深得君主**的嬴政看好,得以看重。 秦始皇作為開國始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