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歸附的周邊蠻夷各部,一直採取的羈縻制度。形式可以是州縣、衛所,也可以是土司、郡國,或者象大明西南地區形形色色的招討司、安撫司、宣慰司,稱呼換來換去,都是新瓶子裝舊酒,沒有實質性變化。
在國力有限的情況下,羈縻制度的好處顯而易見,僅憑中央政權的威望和一頂世襲烏紗帽,就可以保持一大片疆土的暫時穩定,逢年過節還可能收點地方土皇帝送來的土特產。
但是,羈縻制度的副作用也十分明顯。
在經濟上,諾大的一個貴州省,因為土司林立,稅收還不如江西的一個縣。
朝廷如果要在貴州駐軍、派官、打賞,財政上免不了要靠中央轉移支付,也叫倒貼,這實際收入倒成了負數。
因此羈縻領土越多,經濟負擔越大,這叫有了面子,傷了裡子。
至於政治上的隱患,羈縻制度的危害性更為嚴重。
當地世襲官員、土酋大姓沒有經過中央的統一培養、甄別,水平參差不齊,對中央政策也把握不準。
個別首領對中央忠心耿耿倒還好說,大部分首領都是善於見風使舵的牆頭草,一旦中央政權不穩,他們馬上改換門庭,繼續去當世襲土皇帝。
還有極少數人更是對內橫徵暴斂,擅自攻殺,擴大地盤,平時擁兵自重,對上陰懷不軌,關鍵時刻就跳出來遞刀子。
明朝初期的西南麓川土司造反,明軍不得不三徵麓川,前後出動兵力三十餘萬,損兵折將不計其數,耗空國庫一大半,最後還得虎頭蛇尾,倉促退兵,致使北方防務空虛,為瓦刺所乘,釀成土木堡之變。
明末盤踞播州長達七百餘年的楊氏土司造反,明軍前後也是出動兵力達三十萬人,進行平叛,雖然最終剷除了楊氏土司這個毒瘤,但也耗盡了明朝當時全年的財政收入。
播州之役因此成為嚴重動搖大明朝國本的三大徵之一。楊氏完蛋後不久,大明也跟著完蛋了。
更別提明朝後來在遼東設立的三個建州羈縻衛,那可是成了大明的掘墓人。
因此,遼王覺得,與其說大明亡於女真,實際上亡於土司。與其說大明亡於萬曆或嘉靖,實際亡於老朱建國之初。從老朱照抄以往羈縻制度開始,已經埋下滅亡的種子。
這都是羈縻制度經濟侷限性和政治侷限性相互交織,又互相惡性推動,進一步加劇的結果。
穿越而來的遼王覺得,歷史上的大明因為窮得叮噹響,只好設立一個奴爾幹羈縻都司,對開發廣袤的遼北地區幾乎沒有推動作用。
現在,大明如果挾歷次北伐蒙古部落之餘威,乘遼王府軍威正盛之時,在松花江流域建立三類衛所,對部落百姓立規矩,進行分類治理,還是能讓東北迅速從羈縻狀態進入精準治理狀態的。
第一類衛所,就是駐防在遼北最為關鍵的戰略要地的廣寧左護衛、廣寧右護衛和長春中護衛。這三衛直接控制的區域,以後參照遼南各地方式進行治理,經濟上從農業化逐漸過渡到半工業化,政治上實現州縣化。
第二類衛所,就是在像吉林和扶余這樣地理位置優越,群眾基礎良好的部落,建立城市,成立一級羈縻衛,充分發揮衛城的輻射效應,挖掘周邊地區的經濟潛力,迅速進入農業化。
遼王府再從當地部落中選取有一定威望又識實務的頭人擔任長官,主掌全面工作,同時派出一名千戶和縣令協助分管軍務和民政,兵員也是番漢各居其半。
千戶可以從蓋州衛、金州衛以及魯王府三衛中的編余千戶中擇優選用,縣令從縣令培訓班中挑選。
遼王醞釀的這種衛所模式,充分考慮了遼王府和當地土著力量的制約平衡,既體現了中央政權對部落勢力的監督管理,更體現了對落後蠻荒地區及時開發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