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他們,這些士子的家裡,全部都有特別賞賜。或是礦山,或是鹽店,就算不拿工資,生活都能過得很滋潤。
官職升得飛快,銀子也不缺,你他孃的還貪汙幹嘛?
就說甘棠淑此人,年齡還不滿四十歲,就已經是左侍郎了。今後只要不突然病死,熬資歷也能入閣為相!
即便是要貪汙,貪個幾百幾千兩,這麼大一個從龍功臣,督察院吃飽了撐的才去調查。貪出十萬兩銀子是什麼鬼?
“唉,不提這些糟心事了,”趙瀚臉上浮出笑容,“聽說你又結婚了?怎麼不設宴請客?”
小紅含羞笑道:“再嫁之人,在官府領一張婚書就夠了。”說著又正色道,“此事正要稟報陛下,家夫也在督察院任職。為了避嫌,我與家夫商量,他願意調去別的衙門。”
父子,兄弟,同在一個部門做官,從明代開始就是要避嫌的,一般會請求調任或者直接辭職。
明代的官場規矩特別多,比如官員家裡禁止經商。這個規定,一直被嚴格執行,但又始終形同廢紙——家屬不出面經商,讓家奴經商就行啊,反正家奴也不敢跑,逃奴的下場一向很慘。
至於小紅的再婚丈夫,就是那個認死理兒的柳傳宗。
兩人年齡相差十歲,女大男小……柳傳宗的老婆病死了,又經常跟著小紅辦案,仰慕小紅的才能和人品,一來二去就彼此產生感情。
趙瀚說道:“你結婚,我肯定要送禮的。至於你那丈夫,確實不宜再留督察院,外放出去做大法官吧。須選個交通便利的所在,你外出巡查辦案的時候,也可以趁機夫妻團聚。”
“謝陛下!”小紅喜滋滋說道。
趙瀚又說:“咱們的費大都督,就快回京述職了。都是老朋友,到時候一起喝酒團聚。”
費如鶴不僅是回京述職,還要對草原情況做個總回報,接下來就是聚集兵馬向草原進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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