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衣服,深深淺淺的吻著。她咯咯笑著將麵粉揉了他一臉。
吃飯的時候,秦歌說,海藍,我們分手吧。
前一分鐘,他在吻她;後一分鐘,他說分手。
她怔了好一陣,淡淡一笑,道,你該早點跟我說。
秦歌擱下筷子,看了她一眼。
她說,好讓把這頓飯也省了,你不知道我是南方人,從沒做過麵條嗎,這碗麵我做了四個小時。
秦歌盯著她看了半晌,唇角輕揚,說,衝你這句話,我給你獎賞。
一張七位數的支票。
她問,原因。
秦歌說,膩了,林思微似乎比你適合我。
她說,好。
她和秦歌一起三年,在她之前,秦歌有過不少女人,她是不是該慶幸他放下身份陪她三年,畢竟她只是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孩。
父母離異,各自有了孩子和生活。兩個家,平日沒有誰願意多跟她說句什麼。十六歲那年,她拖了只箱子很電影的離開了那兩個家。除了向父母索要生活費,她一直安靜獨自生活著,直到大三那年,博士帶她和幾個學生到墓地挖掘現場實踐,在A市一個漢墓堆旁,她遇到了他。
當時,他從她面前走過,她以為他是系裡的學長,讓他幫忙拿儀器,搬東西,一番折騰下來,所有人都驚愕地看著她,她這才知道眼前這個高大英俊的男人是來找林思微的。
秦林兩家交情極深,校系裡有什麼活動,都會邀秦歌過來參加,秦歌偶爾會來。幾次見面,她因第一次的唐突自動避開他,秦歌也似乎早忘了外貌僅屬清麗的她,兩人平時並不多話,直到那一晚,她在學校附近遇到幾個喝醉的男人的糾纏。
她正害怕,秦歌卻突然出現,打走了那幾個男人。他出手極狠,甚至打斷了碰為首男人的手足。
“這麼晚你去哪裡了?”
他問她話,眸光深暗,語氣不悅到極點。這樣的他,比剛才獨自面對幾個男人更讓她害怕。
☆、chapter 3 等狹路再見
她本想撒個謊,但他的臉色讓她決定做個誠實的人。
她低聲說,上個月生了場病,打工的錢都花光了,我去我爸家拿生活費,他不想給,我就一直在他家附近等,晚上他老婆和兒子都回去了,他擱不下臉面不給。
秦歌一怔,隨即一言不發伸手將她抱進懷裡。
他的力氣大得讓她一度以為他不是想抱她,而是要勒死她。不像其他情侶,他們開始得毫無徵兆。
林思微為這事恨透了她,原來林思微一直喜歡秦歌,同學指點,校裡流言蜚語,她卻仍心存感激,無關秦歌的外貌身份,她愛秦歌。在他毫不按章法強硬地走進她的世界之前,她從不知道,原來這世上有這樣一個人,和他一起可以那麼安寧快樂。可惜,女人有時總過於自以為是,以為自己是那個男人的終結者。
博士曾說,海藍,你雖從不將精力花在你的成績上,但其實你這孩子比誰都聰明細心,留下來幫我吧。
都說士為知己者死,畢業後,她到了博士的研究所工作。和秦歌分手後,她也沒有離開研究所,又跟博士到敦煌考察。哪怕所裡都在說著她被秦歌甩掉的閒話,哪怕她知道,終有一天他們會狹路相逢。
她擁有的東西不多,她已經失去秦歌,如果連這份喜歡的工作也丟掉,她就什麼都沒有了,又或者,她本就從沒有過秦歌家裡離開時很電影的將支票撕碎的灑脫,她其實一直在等今天的這一面?
沒想到,秦歌的父母和妹妹秦菲也過了來。秦歌的父母是知道她的,並不喜歡她,秦母鄙夷地掃了她一眼,倒是秦菲有些不忍,道:“姐,我幫你提點東西吧。”
秦母斥道:“就你這丫頭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