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部分 (第2/5頁)

在他的眼裡。

一切,似乎都放慢了節奏,在羅賓遜的注視下,一道矯健的身影,從耀眼的太陽中躥了出來,右手微微一揚間,一道銀色光芒,剎那間便刺到了眼前!

這就是羅賓遜一生中,所看到的最後一副畫面,地系的武士,只是以防禦著稱的,如果在無防禦的情況下,就算是AcE級的高手,也幾乎沒有任何的閒避能力,因為他們一生中,基本從來就沒練過如何去閃避,而是在學習如何用強大的防禦去抵抗敵人的攻擊!

閃亮的銀劍,從羅賓遜的右眼睛刺了進去,並且從他的後腦穿了出來,紫黑色的鮮血,順著羅賓遜的面龐,瀑布般的流了下來,很顯然,羅賓遜再也活不轉來了,在銀劍上附帶的閒電打擊下,他的大腦,己經徹底的糊了!

啪嗒……

終於,我雙腳輕輕落回了地面,看著遠處的羅賓遜,我不由嘆息了一聲,沒想到,剛才僥倖一試,我竟然成功了,在爆炸發生前的一剎那,我猛的躥了起來,一直躥出了三四十米的高度,爆炸才終於追了上來,不過……此時的爆炸,己經沒有什麼破壞力了。

隨後,將蓄積滿了能量的銀劍,猛的揮手甩出,在羅賓遜完全無法躲避的情況下,刺入了他的頭顱,這本來不可能獲得的勝利,竟然就這麼被我得到了!

不過,值得一說的是,這一次,我之所以沒有選擇羅賓遜的胸膛部位做目標,原因是因為在我躍起的這一剎那,羅賓遜的鬥氣,己經重新聚集了,現在攻擊他的胸膛的話,只會讓他受傷,在其強大的鬥氣抵抗下,想要殺他,簡直是白日做夢!

這是我躍到空中後,才發現的事實,本來……面對這個事實,我幾乎都絕望了,可是下一刻……我忽然想到了一點,鬥氣想要使用,必須先要匯聚在胸部的中丹口,然後傳送到四肢,換句話說,羅賓遜的能量雖然聚集在胸膛了,但是想要保護住身體,卻必須將鬥氣放出去才可以!

在他防禦鬥氣到達位置以前,我還是有機會將之一擊殺死的,想到這裡,我不由迅速的尋找起目標來,很顯然……咽喉眼睛,是我唯一的兩個選擇,這兩個地方都是要害一

面對如此的情況,我理所當然的選擇了眼睛,一來是咽喉離胸膛近,鬥氣補給快,而來……眾所周知,眼睛是鬥氣最薄弱的地方,任你多強大的實力,也不大容易將眼睛也練的如金剛般結實!

有了這個想法後,我幾乎沒有任何的猶豫,信手將銀劍揮出,準確的刺進了羅賓遜的右眼,幾乎就沒有受到任何的阻隔!

輕輕邁出腳步,我走到了羅賓遜,將銀劍從羅賓遜的身體上拔了下來,看著銀劍上的紫黑色血漿,在紫色電弧下迅速化成飛灰,我不由嘆息一聲,將銀劍插回了鞘內。

殺人!其實並不是一個美妙的滋味,但是……為了保護我所要保護的人,為了讓那些試圖侵犯我親人和朋友的人有所畏懼,我卻不得不如此做!

鏘。

一聲鏗鏘聲中,銀劍入鞘,與此同時,我轉過身,朝夢幻都市城主府的深處趕去,我很清楚,接下來,我要面對的,就是比爾沃頓了!

一路在城主府前穿行,不時有護衛前來阻攔,不過,現在我可是己經解除了與朱雀的合體,換成了與青龍合體,在這樣的速度下,根本不可能有人攔住我。

值得一提的是,與青龍合體後,我的速度是均衡的,無論是地面,還是空中,都是一樣快的,單就空中速度而言,似乎不如朱雀,但是卻靈動了無數倍!

比如說轉彎,如果和朱雀合體的話,想要轉彎必須劃過一道很大的弧度,就象飛機一樣,是不可能直角轉彎的。

但是與青龍合體後,雖然在空中的速度,比朱雀略慢,但是其靈動的特性,卻得到了充分的發揮,無論在空中,還是在地面,都彷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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