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過大街,最後穿過牧師佈道的房間,衝進了教堂。看到泰德鞋襪鬆散,臉上和手上全是泥土,頭髮一團糟,衣著優雅的林肯太太十分尷尬。但林肯仍向兒子伸出臂膀,輕輕地將他攜到自己身邊,並用胸膛溫暖他的小腦袋。
林肯在星期天時也會領孩子們去他的辦公室玩。在那裡,他也放任他們,讓他們撒野。
荷恩敦回憶道:“孩子們亂翻書架、抽屜和盒子,還弄壞他的金筆……他們把墨水打翻,將鉛筆丟到痰盂裡,把信件散得到處都是,並且在上面跳舞。”可是,林肯“從來沒有擺出父親的架子教訓他們,他連眉頭都不皺一下。他真是世界上最寵愛孩子的父親。”
在那不太乾淨、毫無秩序的辦公室裡,當然很難見得到林肯太太的身影。在一捆檔案上面,林肯曾附了這樣一張紙條:
“假如在別處找不著,就不妨在這裡找。”
這就是林肯的“規矩”,以史匹德的話來說,林肯的規矩就是“沒有規矩”。
有一塊很大的墨跡,如今還留在辦公室的一面牆上,那是一個學法律的學生在嬉戲時對著他的同事砸墨水瓶後留下的紀念。辦公室裡極少洗刷和清理。書架上的幾粒花籽,在那厚厚的塵泥中開始生長髮芽。
貧困的律師生涯
林肯為此發表了一篇激動人心的演說,把這個小夥子從絞刑架上救了下來。
在生活的許多方面,瑪麗都可以說是春田鎮最節儉的主婦,但有時她又顯得相當奢侈。那時,以林肯的收入水平而論,還遠遠買不起馬車,可是瑪麗非但買了一輛,而且還僱了一個少年為她駕車,專門拉她到鎮上走親訪友,每個下午付對方25分錢報酬。春田鎮只不過是個小地方,瑪麗完全可以步行或者租車去。但是,她認為那樣有失她的身份。所以,為了講排場,她不顧經濟拮据,買了車後又買昂貴的衣服。
林肯夫婦於1844年用1500元買下一幢房子,這是兩年前為他們主婚的查爾士·德雷瑟牧師家的房子,裡面有起居室、廚房、客廳和臥室,後院有一間小屋、一個柴堆和一個牛棚,林肯在這裡養著母牛和一條叫“老公鹿”的愛駒。
這裡與原來住的搭夥宿舍相比較,簡直有天壤之別,加上自己有了房產權的尊嚴,瑪麗一開始對此十分得意。但新居的新奇感消失以後,這幢房子在她眼中又顯得破綻百出了。這幢房子只有一層半,而她姐姐家卻是兩層洋房。她對林肯說:“大凡住一層半房子的人,都不會有什麼大出息。”
林肯太太平時向他要求什麼,他都會答應:“你知道要什麼,就去買吧。”但這一次他卻很反對,說:“房子夠住就行了,家裡人又不多。更何況我是個窮人,結婚時身上僅有500元,後來也沒攢下多少。至少現在我們沒錢修房。” 這些她當然也清楚,但仍然抱怨個不休。最後,林肯叫來裝修房子的承包商,故意讓他把價格估高一些,當估價單交給瑪麗時,她看了後目瞪口呆。林肯想這事兒就這樣了結了。不過,他高興得太早了,當他巡迴辦案回來時,瑪麗已找了另一位商人,並已將房屋擴建了。
林肯走到春田鎮第八街的家門前時,完全認不出自己的房子了。他故意板起臉,問一位朋友:“請問先生,林肯先生的家在什麼地方?”
那時候,一個律師的收入還很微薄。林肯自己說,他常為了付賬而苦苦湊錢。現在這筆龐大的裝修費,又是一項不必要的負擔。面對丈夫的埋怨,林肯太太使出她慣有的手段,主動發出進攻,她反口罵他不會理財,律師費收得太低,毫無經濟頭腦。
或許對於這一批評,很多人都會與瑪麗有同感。律師同行們也經常抱怨林肯的律師費收得過低,他們十分氣憤地說,正是林肯害得整個律師界窮困潦倒。
林肯44歲那年,即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