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部分 (第2/5頁)

算多了,我個人是比較注重質量的——數量少些沒關係,因為太多了我記不住名字——”

“那林先生和歌歌是什麼關係呢?”

“哥哥?張國榮?”林楓奇怪地問,難道自己長的很張國榮?對著面前的鏡子照一照,沒有啊。

“哎喲,不是啦。人家說的是漫歌了。我們是好朋友,都叫她暱稱歌歌的——”

“呃——名字不錯——”

臉上打了一層又一層粉,長髮也被吹起,做成很隨意的凌亂。換上了他們的白色襯衣和黑色休閒西裝,對著鏡子照了照,嘿嘿,還真是挺帥的。林楓挺滿意的,果然是衣靠人穿啊。

雖然這傢伙比較羅嗦,說話的強調又太噁心,還時不時地拋媚眼,但林楓還是很有禮貌地道謝:“謝謝你。”

“不客氣啦。大家都是朋友嘛,以後有什麼需要儘管開口。”

“好。我先走了。”林楓也不知道沈漫歌那邊的情況怎麼樣了,自己這邊是折騰了兩個小時了,怕她等不及了。

林楓轉身要走時,卻被阿牛叫住了,“林先生——”

看著對方扭捏著不敢說話,林楓倒有些好奇了。“阿牛,有什麼事情嗎?”

“林先生,有時間的話——大家一起約出來坐坐聊聊啊——”阿牛紅著臉說道。

“沒問題。”林楓點點頭,還以為什麼大不了的事兒呢。

“呀,你答應了?太好了——”阿牛跑過來要抱林楓,林楓趕緊閃開了。——除了女人,任何男人都別想碰我。但阿牛糾纏著不放,林楓也沒有辦法脫身,只好把自己的手機號碼留給他了。***,香港人真熱情。跟內地的東北人似的。

跑出去時,沈漫歌已經等在門口了。看著經過專業人士做過造型的林楓,倒有眼前一亮的感覺。原來很少注意男人的長相以及穿著打扮,現在自己成了林楓的女人後,他的一舉一動都會被自己發現。難道,這就是戀愛?

而更加震驚的是林楓,一襲淡紫色雪紡綢,V領開的稍低。胸前兩團飽滿高高挺起。腳下是一雙素雅地粉色高跟鞋。衣服樣式簡單之極,卻極顯得雍容華貴。耳朵上戴著兩隻“天使之心”小滴型白金耳墜,脖子上圍著一條價值連城的鑽石項鍊。主線上系的一顆大鑽石下又附著一顆顆小鑽,配在沈漫歌的雪頸,極是華麗迷人。

贊助方那邊也是下足了本錢,不僅耳朵上脖子上提供了珠寶,連手腕上也有兩條風格各異地手鍊,戴在沈漫歌手腕上,既性感又時尚。

閱盡千遍,依然如天上明月般耀眼。這個女人,真不似人家之物。

沈漫歌看到林楓痴迷的眼神,心裡有了一絲甜蜜,指著已經冷地盒飯問道:“要不要吃些東西再去?”

“還有時間嗎?你怎麼那麼塊就出來了?”林楓奇怪地問。平時都是女人打扮地時間比較長啊,怎麼她反而比自己先出來?

“我的比較簡單,並不用化什麼濃妝。”沈漫歌得意地說道。看了看手裡捏地手機,著急地說道:“還有半個小時,這飯涼了,出去給你叫些別的東西吃吧。”

“算了,不吃了。趕緊趕過去吧,咱們不能遲到。”林楓雖然有些餓了,但是想到那張揣在口袋裡三千萬的支票——覺得也不是那麼餓了。

“為什麼贊助商沒有給我提供珠寶?”林楓有些不岔地問。

“你手上戴的那塊表不就是嘛。”沈漫歌笑著指他手腕上的一塊明亮亮的名貴手錶說道。

“可是我脖子上耳朵上都沒有啊——”

“——可能是人家還沒有設計出男式的吧。”

————

沈漫歌現在還沒有助理,只有兩人自己往那邊趕。王總倒是要派自己的助手跟著去安排,被沈漫歌給拒絕了。現在,她反而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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