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也種一些迷迭香作為香葉調味品。在這個時代,別指望桂皮、咖哩、胡椒這些東西,大約哥倫布都還沒有誕生,哪怕再過個幾百年,也貴得不是普通人能承受得起的。
也不知道是什麼時代,反正餐桌上沒有看到番茄土豆,就連院子裡也沒見到,證明還沒有引進。就連騎士身上穿的也只是普通的衣服,在城堡裡只能找到幾個頭盔,並沒有盔甲。
一路上,家奴都鞠躬行禮,低著頭,而佩劍的騎士都鞠躬就可以了。就連帽子都不戴,大家都披頭散髮,哪怕是雷格爾也是如此。看著雷格爾一頭快到腰的捲髮,隨風飄動,還真是增添了幾分柔美呀。
程千尋就邁著細碎小步子,拖著長尾巴,跟在雷格爾身後,所到之處看到的目光都是驚奇外帶幾分貪婪。誰叫她一身的好皮,誰不想抓住她,扒了皮後做個圍脖。象雷格爾的身材,大約只能做一頂帽子,那銀白色的毛茸茸長尾巴作為裝飾掛著,絕對等於是開著一輛瑪莎拉蒂的效果。哪怕是個醜八怪,也會讓女人看不清他的臉,目光就在尾巴上晃了。
此時有人來彙報:“老爺,子爵老爺,伯爵大人來了!”
雷格爾一聽,立即轉身就快步走向門口。大門已經開啟,顯然那個伯爵才進入城池而已。原來雷格爾是子爵,中世紀的獵巫沒白去,知道爵位高低依次是公侯伯子男,子爵的地位已經相當高了,可還沒有伯爵高。
等到雷格爾站在房子前,騎士們也趕緊穿戴好站在兩旁,而管家領著家奴和傭人們,站在最旁邊的角落裡低著頭。程千尋可不管,直接就蹲坐在了雷格爾身邊。
一群騎著馬的人這才從木頭大門處進來。大約是為了顯示風度和禮儀,馬都是小步慢悠悠走的。否則心急火燎的一隊人馬衝進來,給人感覺是尋仇還是打架來的。
大約有近二十個人,還有狗。慢慢地走來,而雷格爾也耐心地等待著。
程千尋望了過去,頓時心跳快了,坐在裝飾最好馬匹上的是斯內德,而在他旁邊的是戈登,另一邊是腰部挎著劍的魯道夫。從穿戴上看,斯內德是伯爵、戈登應該也是有地位的貴族、而魯道夫則是騎士了。
她立即望著天空,激動不已地感謝著:“拉斐爾,我收回以前對你的抱怨,至少你把所有人都帶來了。”如果可以的話,她來個祈禱狀都行。不用帶著一身的好皮,冒著風險滿世界地找人了,人自己過來了。
還沒等她高興完,一共四條獵犬,嗅到了她的氣味,立即離開了隊伍,叫著跑了過來。
程千尋嚇了一跳,趕緊地躲到雷格爾的身後,小心地探出腦袋。
騎在馬上的斯內德當然要有所表示:“快管住狗。”
一個手下立即呵斥道:“回來,否則全宰了。”
可獵犬怎麼可能放過一隻狐狸,一路邊叫邊衝了過來。程千尋嚇得做了一件事,那就是伸出兩條細細的前爪一下抱住了雷格爾的小腿。
雷格爾笑了起來,彎下腰,將她抱了起來。獵犬可不是傻子,看到穿著那麼好的衣服,外加身上還能飄出點肉味來的人,必定是老爺,不敢撲上去咬,只圍在旁邊,一個勁對著他懷中的雪白一團“汪汪汪”狂吠著。
雷格爾抱著雪狐,迎上去幾步,微微彎腰:“斯內德伯爵大人,歡迎您的到來,您的到來讓陋室蓬蓽生輝。”
程千尋差點沒笑噴出來,這個拉斐爾還真是有本事,就連重生了,也原名能不改。
“雷格爾子爵,你的城堡如果還稱為陋室的話,我的城堡簡直就是豬圈了。”斯內德翻身下馬,他的腰間也挎著寶劍,從劍鞘的寬度,和腰間繫著的皮帶勒緊程度來看,應該屬於重劍。
其他人都紛紛下馬,斯內德一手扶著劍把,走了過來。走到三步遠處,介紹著:“正好路上經過戈登子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