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裡遊蕩。因為有樹蔭的遮擋,時隱時現,要不是其中幾個走出了樹林一段又走回去那麼些間隙被雷格爾碰巧看到,哪些灰黑色的喪屍還真隱藏得極好。
斯內德拿過也看了看,皺眉道:“要不繞過去?”
魯道夫看著樹林。估計了起來:“樹林是長條型,長十公里,寬一公里。”
這就意味著繞道並不是個好辦法,直接穿過去才最近。
雷格爾長長吐出一口氣,翻了翻眼:“難道要我們一路殺過去?”
斯內德有了主意:“要不還採用以前用魚和聲音吸引喪屍過去的辦法?”這裡還有大半隻麋鹿,只要是新鮮的肉,喪屍並不挑食。
“如果這樣。。。”魯道夫很是無奈地道:“接下來的路,我們要一路被喪屍追趕了。”
從山腳到公路,距離是四十公里左右。有幾個人能跑得過喪屍,它們永遠不會累!這就意味著,一定會有人被喪屍抓住,而體能好的人,依靠喪屍搶奪“食物”的間歇,趕緊地繼續逃命。
四十公里,都快相當於馬拉松的距離了!程千尋知道她一定跑不過去,不要說四十公里,一公里的路,都能讓她累得半死不活。…
而其他人也明白這個道理,四十公里,也只有經常跑五公里訓練的特種兵、以及體能超強的雷格爾有點希望。一時間大家的臉色都變得很難看。
“你帶了多少武器?”魯道夫直接問了,但他知道,爬山光這些裝備就很重,不可能帶上太多的武器。他想了想後道:“不行就燒林子,能燒死多少是多少。”
這是個辦法,大家開始看哪裡放火最合適起來。
真有那麼多的喪屍嗎?程千尋拿過望遠鏡,用一隻眼看。果真在山腳下的林子裡,那些喪屍來回的緩慢走動著。
她嘴裡忍不住喃喃著:“它們活動範圍好象就在樹林裡?”
因為山上冷!而山腳下的樹林裡又不容易被太陽曬到,又不冷。
“它們怕冷。。。”程千尋突然靈光一閃,放下望眼鏡微笑起來:“我有一個主意!”
聽完後,大家都愣在那裡。
半響斯內德才發出了聲音,不可思議地看著程千尋:“我沒聽錯吧,再爬回去?才爬過來就要爬回去?”
“是爬到山頂。”程千尋解釋道:“那麼多的喪屍,無論用什麼辦法,以我們目前的能力都殺不完。索性將它們引上山,全部凍成冰塊!”
魯道夫上下打量了下地形:“這個辦法應該可行,又是靠西北面,溫度比較低,半山腰就結冰了,我們不用完全爬到山頂,在一千八百米的積雪地帶等,就可能消滅三層的喪屍。唯一的缺點就是,我們要在什麼都沒有,只有雪和風的山頂熬著。”
“有點窩囊!任何一個喪屍電影大約都不會採用這樣的辦法,應該是英雄拿著武器殺出一條血路衝出去。”雷格爾苦笑了起來,可對於這個辦法也表示出了肯定:“可就是出人意料,才有可能全都活下去。”
但滿屋子的武器放在那裡,他們卻放棄了,去爬雪山;而現在好不容易爬過來了,又要爬回去!
一片沉默,不用說,戈登也知道大家的意思了,於是又重新的分配:“就拿一頂帳篷,睡袋和其他物質全部拿走,再多割一塊鹿肉。。。”
一切收拾好後,就是將喪屍引上來了。
於是雷格爾自告奮勇。他偷偷地彎著腰,走到儘量離喪屍比較近的地方,叫喊了幾聲。
當一個喪屍發覺了有活物,發出嚎叫聲追上去時,其他喪屍也會跟上。當雷格爾邊跑,邊不時回頭衝著樹林喊叫,樹林裡沸騰了起來。一個個喪屍就象出了蜂巢的大馬蜂,嚎叫著都用最快的速度追了出來了。
要讓雷格爾儘快上來,於是程千尋對著山下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