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聲聲哭嚎聲響起,是那老婦的聲音。
程千尋從床沿邊站了起來,走到了視窗,從木板中間的空隙往下看去。
而已有農民看到了,還有孩子一邊跑一邊報信:“要淹死女巫了,要淹死女巫了。。。”
那個老婦終於不光著了,身上套著一件普通農民睡覺時穿的長到腳面的寬大粗布長袍,顯然這衣服只是臨時遮羞。到了河邊,要去除所有“俗物”,俗物當然也包括衣服。然後光著手腳綁起來,塞進籠子扔進河。到時綁的時候,身上任何地方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怪不的那些農民一聽到有女巫要淹了,趕緊地扔下手中的活,出來看熱鬧了。
老婦手腳、臉上的傷口已經結疤,血跡已幹、清晰可見。她哭著,光著個腳,一瘸一拐地往河邊走去。老婦不可能逃跑,她的身體經過三番五次的折騰早就虛弱異常,披頭散髮、滿臉血汙的臉,顯得如此的可怕,哪怕再哭,也讓人相信她是個女巫。
胖修士、記錄官、劊子手,加起來又七八個,還有個彎腰駝背需要有人扶的老朽法官。
等到這一干人走遠了,程千尋暗暗為這個老婦感到遺憾,也為自己的決定感到慶幸。半支蠟燭燒完,不淹死,也會被燒死。如果籃子有幸沉下去。而人也沒淹死,才可能有幸逃過一劫。可受到的恥辱足以讓人痛不欲生,餘生都無法忘懷。
抬起頭,看看已經是中午了。她試著用手拉了拉窗上的木板,釘得還真是牢。
那麼門試試,她走到門口。門是外面有鎖。想出去只能靠蠻力撞開了,可教堂裡還有人,就算她逃出教堂,那些愚昧、已沒有任何道德觀念的農民一定會為了五十個銅幣去追捕她。
在這個教堂還有大約十多個修士,以及七八個專門審訊巫婆的劊子手。他們都能用劍,押著巫婆的時候。每個人都帶著劍,就象僱傭兵或者打手。
既然逃不了。就睡覺。肚子又餓了,也不指望他們送午飯來,有很多農民一天也只吃兩頓。睡覺能養精神,還能閉著眼睛想想接下來再編造一些什麼“懺悔”的話來。睡著了還不覺得餓,一舉多得。
這床被那個法官睡過後越發難聞了,一輩子最多洗三次。。。噢。那個老婦看來今天終於要泡乾淨了。
迷迷糊糊睡著,舒服不如躺著,總比跪在地窖密室女人強。躺著等著開飯,簡直是老爺的待遇呀。而那個女人還要餓到明天晚上才會放出來,到時人都可以傻掉了。…
過了大約二個小時,太陽西斜、天色有點暗沉時,那些人才回來;而此時老婦已經不在了。還能怎麼樣?當然是淹死後,屍體立即燒了,防止女巫再復活。
過了會兒,門開啟了,一盤食物放在了地上,隨後門又被關上。
她趕緊地起來,肚子早就餓扁了。看著盤子裡的東西,簡直都要嘆氣了,一塊黑麵包,黑麵包、黑麵包。。。但顯然對她今天的表現很滿意,黃油、肉之外還有一個煮熟的土豆。
她趕緊地土豆沾著黃油吃了,肉和黑麵包慢慢地啃。不光是麵包不怎麼樣,肉都很難吃。想想可以掛幾十年的肉乾,吃的時候放在河裡浸二三天後颳去表面的氧化物燒出來的,不用嘗,想想就知道味道是什麼樣的。有股子說不清、道不明的腐屍味道,肉嚼在嘴裡的感覺,就象在嚼豆腐渣,一嘴的碎屑,根本沒有肉的香味。
肉還不如麵包,先將肉消滅後,再躺在床上慢慢地啃麵包。必須全部吃下去,否則肚子很快地又會餓了。
這些人還真是勤快,天剛亮又來了。
程千尋只能用各國神話傳說大雜燴,套上這個教派的外衣,繼續忽悠。
說到中午時,記錄官首先不耐煩了:“可以宣判了嗎?”
他拍著桌面厚厚一疊的羊皮紙:“這些足夠十個女巫用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