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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相而問之(3),相曰:“吾雖知之,弗能言也。”問祖己(4),祖己曰:“夫桑穀者(5),野草也(6),而生於朝,意朝亡乎!”高宗恐駭,側身而行道(7),思索先王之政,明養老之義(8),興滅國,繼絕世,舉佚民(9)。桑穀亡。三年之後,諸侯以譯來朝者六國,遂享百年之福。高宗,賢君也,而感桑穀生(10),而問祖己,行祖己之言(11),修政改行,桑穀之妖亡,諸侯朝而年長久。修善之義篤,故瑞應之福渥。此虛言也。

【註釋】

(1)桑穀俱生於朝:參見7·5注(4)“桑穀之異”條。

(2)拱:兩手合圍般粗細。參見《漢書·五行志》、《說苑·敬慎》。

(3)相:商代官名,相當於後代的宰相。

(4)祖己:殷高宗武丁時的賢臣。

(5)穀:上下文皆言“桑穀”,故疑係“穀”字形近而誤。

(6)野草:這裡泛指野生植物。

(7)側身:這裡是形容小心謹慎。

(8)明:闡明,弄清。

(9)佚(y@易)民:隱居不做官的人。以上三句參見《論語·堯曰》。

(10)而(n6ng能):通“能”。

(11)行:用。

【譯文】

殷高宗的時候,桑樹穀樹一齊在朝廷生長,七天就長成兩手合圍那樣粗。高宗召見他的相來問,相說:“我雖然知道這件事,但不能說。”於是高宗問祖己,祖己說:“那桑樹穀樹,是野生的東西,而現在長在朝廷中,意味著王朝要滅亡了!”高宗感到恐懼、害怕,就小心謹慎地治理國家,思考求索前代聖王的政治措施,講求敬養老人的道理,復興頻於滅亡的國家,延續中斷了世襲權利的貴族世家,起用了隱居的人。於是桑樹和穀樹消失了。三年之後,遠方諸侯透過翻譯來朝拜殷高宗的有六國,他終於享受了百年的福分。殷高宗是個聖賢的君主,能感觸到桑樹和穀樹生於朝廷的異常現象,而問祖己,按祖己的話,修改政治措施,改善操行,於是桑樹與穀樹生於朝的兇象消失,諸侯來朝,在位時間長久。修善的意思誠心,所以吉祥的福多。這是靠不住的話。

【原文】

18·2祖己之言,朝當亡哉!夫朝之當亡,猶人當死。人慾死,怪出;國欲亡,期盡。人死命終,死不復生,亡不復存。祖己之言政,何益於不亡?高宗之修行,何益於除禍?夫家人見兇修善(1),不能得吉;高宗見妖改政,安能除禍?除禍且不能,況能招致六國,延期至百年乎!故人之死生,在於命的夭壽,不在行之善惡;國之存亡,在期之長短,不在於政之得失(2)。案祖己之佔,桑穀為亡之妖,亡象已見(3),雖修孝行(4),其何益哉!何以效之?

【註釋】

(1)家人:指老百姓。

(2)於:疑當在上句“期”之前。與上文“在於命之夭壽”文例相同,可證。

(3)見(xi4n現):同“現”。

(4)孝:疑“教”之壞字。上文言殷高宗修行改政,與“孝”無涉,故疑之。

【譯文】

照祖己的說法,商朝應當滅亡!王朝該滅亡,如同人該死一樣。人要死,兇象就會出現;國家將亡,是期數已到盡頭。人死與國命終止,人死不能再活,國亡就不會再存在。祖己講改善政治,對於避免商朝滅亡有什麼好處呢?高宗修善操行,對消除災禍又有什麼幫助呢?老百姓出現兇象修養善行,不能得吉祥;殷高宗出現兇象改善政治,怎麼就能消除災禍呢?消除災禍尚且不能,何況要招來六國朝拜,延年到百歲!所以人的死活,在於生命的早亡與長壽,不在操行的好壞;國家的存在與滅亡,在於期數的長短,不在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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