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部分 (第2/5頁)

鎮尺壓了角,兩人便看著我,等待我下筆。

我又暈了。看著這麼大一張白紙,手拿著一隻中號狼毫,突然悔恨前世裡的書法課沒有好好上,那時總想著都用電腦了,還要費心江山紅塵劫費力附庸風雅地去練什麼勞什子書法,可惜沒有想到我竟會穿越,書到用時方恨少。我望著白紙出了一會神,還是沒有勇氣下筆去汙了這一張絲帛製成的昂貴的紙。

“明月,去找一節細竹子拿來,有小指粗細就好了。”

明月一臉詫異,“主子要竹子做什麼?”

“去找來就知道了!”我連忙攛掇她,“快去,別傻站著!”

“哦哦!”

明月出去了,我對文書笑笑,“先生只管再念一些,我能記住的。”

才唸到第三幅圖,明月就回來了,手中拿了一隻大概一米長地細繡,捧給我,“主子要的東西拿來了,怎麼用?”

“取刀來!”

丫頭麻利地將刀取來,我將細竹一頭放在桌子上,揮刀砍下半尺來長,然後將一頭削尖,拿在手裡正好,很舒服,立時有一種熟悉的感覺。

我用那竹筆蘸上墨汁,在紙上寫了個“蝶”,別說,還是挺好用的。

小文書和丫頭都目瞪口呆的看著我手裡的竹筆,半晌,小文書才說:“殿下這筆,筆頭如此之硬,如何能夠寫得了字?”

“怎麼不能?”我很快地將他剛才唸的第一節寫下來,話說我的鋼筆字還是寫得蠻好的,小學和初中時都得過硬筆字全校比賽的優秀獎呢!

“沒想到啊!”那文書捧起紙張來,左右端詳,“硬筆尖兒竟然沒有刺透紙背,殿下真是好功利!”

我臉紅,什麼好功力!你是沒試過,不然怎麼會不知道,這硬筆比毛筆寫字要簡單N倍

“可是,殿下這字有些為何是這等樣子,小人見過趙初國地文字,也不似這般形狀,莫非是殿下親自發明地?”

倒了!我拿過紙張,重新鋪在桌上,故弄玄虛地說:“對啊,這叫簡化字,寫起來又快又方便,又便於記憶,繼續唸吧!”

他又看著我那字愣了一回,才又拿起書,繼續往下念。小半個時辰,就將一本小冊子寫完了。我又叫明月幫我將紙裁開,撕成小綹,貼在每一頁圖畫的下面,將那些篆體繁體覆蓋了起來,換成了我地竹筆簡化字。這樣一搞。還真是方便多了。

小文書站起來,又行了禮。卻還不退下,看著那竹筆,露出不捨地目光。我看懂了他的心思,便拿起來問他,“這支送你如何?”

他喜歡地接過,道聲,“謝殿下!”。就要轉身出去。

我又一想。“等等!”

抬起目光,滿臉疑惑,我笑著說:“我還有一法,可筆!”

這竹筆是中空地,我將筆要回來,在離筆尖兩寸的地方。用刀挫開一道小口,再將筆按到墨汁中,下面的空氣立刻被墨汁擠出來,小口到筆尖的地方灌滿墨汁,再用溼布擦去外面筆筒上的黑墨,就成了一隻蘸筆了。在紙上書寫不僅流利,而且可以堅持比較長的時間。我一抬頭,看見明月頭上的羽毛首飾,便要下來,插在竹筒末端。一隻羽毛蘸筆就做成了。

“呵呵!給你吧!”

小文書接過端詳了半天。突然一哂,“殿下是奇人。小人以前也就是聽人說說而已。這兩日在府中伺候殿下,才真真發現了。這一支繡筆。本簡單至極,別人卻是想不出來,給殿下您想出來了!”

我心裡歉疚,這哪裡是我地發明,可口中卻說:“哪有那麼奇,在我府中,不要學那些奉承本事,去吧!”

他點點頭去了。孔孟子弟,便是心中歡喜,卻也樂不淫,哀不傷,我挺喜歡這樣的人。“明月,他叫什麼?”

“殿下,他是老倫的堂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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