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律法書 (第2/2頁)

的律法書(準傳說):原本是空白的律法書,後被真實法庭的執法者得到,制定了九十九條秩序條例,有效範圍風鈴小鎮,只要違反上面的律法,就會沾染失序的氣息,並受到秩序層面的反噬,效果:你可以制定秩序條例,並在選定的範圍裡實施,任何觸犯者都染上失序的氣息,在二十四小時後遭到秩序層面的懲罰,當前使用上限0/99。

注:當前道具不可使用。

解封條件:你必須摧毀風鈴小鎮,讓律法書歸於空白,並殺死黃金之國的神使奪取持有權,才能夠真正的使用這本律法書。

又撿到好貨了。

楊七週本來還有些發睏,看到遊戲提示立刻精神了起來,當看到‘準傳說’三個字的時候,更是驚喜的叫出聲,惹得鄰居們紛紛怒罵。

也不怪他會這麼激動,‘隱世神之衣’也是準傳說級的道具,效果強大從字面意思就能看得出來,可那是‘舊日物’,伴隨著極為恐怖的負面效果,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會反噬到持有者的身上。

但這本【風鈴小鎮的律法書】不一樣,它是‘準傳說’級的道具,不具備活化特性,也沒有恐怖的負面效果,完全可以拿出來隨意使用。

楊七週雖然不知道當前玩家的遊戲進度如何,但能夠得到‘準傳說級’道具的絕對不多。

甚至大機率沒有。

然而當看到‘不可使用’四個字時,心裡如同被潑了涼水,瞬間拔涼拔涼。

“我踏馬褲子都脫了,你告訴我今天不能喝涼的?”

要不是楊七週還算保持理智,清楚自己實在沒有錢再買一個手機了,否則非摔了它不可。

“只要摧毀風鈴小鎮,斬殺黃金之國的神使,這件‘準傳說’級的道具就能夠使用了,還算不錯……才怪啊。”

楊七週再次破防了。

現在他能拿得出手的也就兩隻‘根廷獵犬’,連蓮娜都打不過,荒野上隨便一個小怪都能虐的人物角色死去活來,摧毀風鈴小鎮,拿給等到猴年馬月去。

雖然被氣得暴跳如雷,可事已至此也沒有辦法,繼續遊戲吧。

“你干涉了現實,從隱秘狀態脫離。”

“黃金之國的神使發現了你盜取律法書的卑鄙行為,對此憤怒不已,提前引動了你身上失序的氣息。”

“你即將遭到秩序層面的懲罰。”

“你預感到了死亡,抱著最後撈一筆的想法在禱告臺胡亂抓取,你抓到了一塊寶石。”

“你獲得了【真理之石】。”

“你的腰被斬斷,你的頭被砍下來,你的脖子被勒住,你的心臟被貫穿。”

“你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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