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 (第2/5頁)

重後果與得到的變態樂趣相比究竟孰輕孰重。要讓小女孩那有些前傾的身子撲倒,大概只需要三牛頓的作用力就足夠了吧?當然!如果想讓她一下就趴在地毯上的話,還需要加上兩牛頓左右的力量。呃!不對!似乎產生了程式錯誤?為什麼不知不覺就跳過了前一個步驟,刻意忽略了這樣做後果呢!而且,不正是因為時常做這些幼稚的惡作劇,所以才會將長輩的威嚴丟失殆盡的嗎?迫切需要重新樹立起偉光正家長形象的自己,還是應該多少收斂一下這類變態的舉止吧?

——巫妖艱難的放下貼在小女孩背後的黑手。當然!他十分詫異那隻手居然會自作主張的跑到那兒去。

心有不甘的摩挲一下手掌,巫妖眼睛自發的轉動了一圈,馬上又定住。直勾勾的盯住小胖妞身邊那個散發著香味的東西。

這應該是叫布丁的玩意兒被撕開了一半,亮晶晶的半圓體上有一個很小的缺口。很顯然!小肥丫頭只吃了一口就開始跟拼圖較勁,暫時忘記了這個可口的小東西。

它一定很寂寞吧?巫妖下意識舔了舔嘴唇。

透明的小勺子躺在紅果果的布丁上面,彷彿在誘惑著巫妖。來吧!來吃兩口,傻嘟嘟忘性很大,她根本不會記得自己究竟吃了多少的。

巫妖鄭重的點點頭,答應了勺子的請求。悄悄的將嘴裡香甜滑溜的布丁嚥進肚子裡,然後疑惑的望著捏在手裡的布丁,為什麼有的時候人的動作總是會比腦袋裡的念頭更快呢?

當然!對一個健忘的小丫頭來說,布丁被吃了一口和只剩下一口是沒有什麼區別的。

懷著這樣的想法,巫妖蹲在小女孩身後悄悄偷覦,看著小傻妞瞪大眼睛,鼓著小肥臉跟拼圖較勁。一邊大口大口的偷吃著女兒的點心。至於……愧疚什麼的!當然是一點都沒有的。畢竟這傢伙都這麼胖了,甜食還是少吃點比較好嘛!

巫妖放開心情偷吃,並且得意的笑。歡樂的時光保持到一雙滑膩的手臂突兀的纏繞到他的脖子上。身後一具熟悉的纖細身軀緊緊的貼在巫妖背上。巫妖鬆了一口之餘卻又感到耳垂傳來一股彷彿被火炭燙到般難忍的灼熱。

本座有生之年一直在並且將來也會持續抗議將咬耳朵這個抽象的動詞具象化的的做法。

“嘻嘻!壞叔叔又在偷吃嘟嘟的布丁。”

怎麼說話呢?偷吃這個詞可真難聽,而且……那個又字什麼的用得也太過分了吧?巫妖很不滿的皺眉,但豐富的經驗告訴他這個時候並不能糾纏於這些小細節。呃!細節當然也包括巫妖哪裡來的豐富經驗這種旁枝末節的小事。

悄悄的抬起手,將布丁捧到肩膀上。並且偏過頭,巫妖露出了一個請君品嚐的燦爛微笑。而這種專業的笑容自然跟媚笑是一點都不沾邊的。

“壞叔叔!你早晚也會把我變成一個壞女孩的,嘻嘻!”

長腿小蘿莉再次狡猾的將責任推給壞叔叔之後,才伸手拿起小勺子。巫妖快要被燙傷的耳垂也終於享受到清新空氣。

傾聽著耳邊微弱的響動,巫妖放下心來,這小女賊的動作也被自己培養得很專業了,這下更不會被威脅了!所以,請盡情吃吧!只要……只要留下那個……啊!

巫妖心中猛的一突,慌忙將布丁拿到眼前,瞪眼望去,裡面雖然還剩下亮晶晶,粉嘟嘟的一大半。但中間那抹鮮紅色卻不知何時消失了。

巫妖不死心的睜大眼睛找了又找,最終還是不得不哭喪著臉轉頭,低聲叱責:“你這小饞鳥……怎麼把櫻桃都給吃了?”

“哼!叔叔真討厭!明明知道佳佳喜歡吃那個的。還跟人家搶。”

“誰會跟你搶啊!你……你難道不知道嘟嘟這傢伙一向都把布丁裡的水果留到最後吃的嗎?而且她還總是含在嘴裡玩半天才肯吞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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