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鬼》兩篇,目的是使社會上儉約辦理喪葬。孔子穿過庭院跨上臺階,是由於被裝進棺材的隨葬品沒有儉省;劉子政上書給皇帝提倡薄葬,而拿去埋葬的器物並沒有因此而節約;漢光武稱讚古人用草車茅馬隨葬,專做殉葬器物的人卻不仿製。為什麼世俗書中不記載這些事呢?是因為相信人死後變鬼的胡言亂語使人們受了矇蔽。現在我寫了《論死》及《死偽》這兩篇文章,闡明人死無知不能變鬼的道理,希望讀者會因此瞭解一點薄葬的意義,變得更為節儉。這就是《論衡》這部書有益於社會的證明。這些言論如果有益於社會,即使創作出來又有什麼害處呢?倉頡造的文字,社會上用來紀事;仲奚造的車,社會上用來運載;伯余發明的衣服,人們用來防禦寒暑;桀發明的用瓦蓋屋,人們用來躲避風雨。不考慮它是有利還是有害,只是譏諷他們的創作,這樣的話倉頡這些人就有錯,《世本》中記載的十五個發明家全都要受到指責了。如果是對社會有益的,即使創作了也沒有什麼害處。如果沒有益處,雖然無害,又有什麼用呢?
【原文】
84·9古有命使採爵,欲觀風俗,知下情也。詩作民間,聖王可雲“汝民也,何發作”,囚罪其身,歿滅其詩乎?今已不然,故《詩》傳亞今。《論衡》、《政務》,其猶詩也。冀望見採,而云有過。斯蓋《論衡》之書所以興也。且凡造作之過,意其言妄而謗誹也。《論衡》實事疾妄,《齊世》、《宣漢》、《恢國》、《驗符》、《盛褒》、《須頌》之言,無誹謗之辭。造作如此,可以免於罪矣。
【註釋】
爵:疑是“詩”字之誤。古代有采詩之官。《漢書·藝文志》:“古有采詩之官,王者所觀風俗,知得失,自考正也。”
亞:疑與“至”字形近而致誤。
《齊世》、《宣漢》、《恢國》、《驗符》、《須頌》、《論衡》中的五篇文章。《盛褒》:今本《論衡》中此篇已佚失。
【譯文】
古代有派使臣到各地採集民詩的事情,這是君王想以此來了解各地風俗和老百姓的情況。詩創作於民間,難道聖王能夠說“你們是老百姓,為什麼也要作詩”,因而囚禁降罪於他們,消滅他們作的詩嗎?現在已經證明情況不是這樣,所以《詩》一直流傳到今天。《論衡》、《政務》,它們如同詩一樣。希望能夠被採集,而說它有什麼錯。這就是我寫《論衡》這部書的起因。大凡寫書的錯誤,想必是因為其中言論荒謬而又有誹謗君王的地方吧。《論衡》實事求是,痛斥虛妄,《齊世》、《宣漢》、《恢國》、《驗符》、《盛褒》、《須頌》中的議論,沒有誹謗的言辭。寫作書能做到這樣,就可以免於降罪了。
自紀篇第八五
【題解】
本篇是王充晚年寫成的自傳,記述了他的家世、生平、思想和著述,同時闡明瞭寫作《論衡》等書的目的,著重反駁了當時某些人對他的攻擊和誣衊。它是王充一生思想言行的真實寫照。
【原文】
85·1王充者,會稽上虞人也,字仲任。其先本魏郡元城,一姓孫。一幾世嘗從軍有功,封會稽陽亭。一歲倉卒國絕,因家焉,以農桑為業。世祖勇任氣,卒鹹不揆於人。歲凶,橫道傷殺,怨仇眾多。會世擾亂,恐為怨仇所擒,祖父汎舉家簷載,就安會稽,留錢唐縣,以賈販為事。生子二人,長曰蒙,少曰誦,誦即充父。祖世任氣,至蒙、誦滋甚,故蒙、誦在錢唐,勇勢凌人,末復與豪家丁伯等結怨(11),舉家徙處上虞。
【註釋】
會稽:郡名,西漢時郡治吳(今蘇州),轄境在今江蘇南部、浙江和福建一帶。上虞:縣名,在今浙江上虞縣。
魏郡:郡名,在今河北南部、河南北部一帶。元城:縣名,在今河北大名縣東北。一姓孫: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