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板寨方向走了。坐渡船是免費的,但最後的一個鬼子兵卻給潘讓鞠了個躬,潘讓也趕緊鞠躬還禮,還高興地笑了起來。
為了這個動作,潘讓後悔了一輩子。
第三十三章
事到如今也沒人知道這四個日本兵到底是執行什麼任務的。從他們前出大部隊的位置來看,可能是偵察探路的尖兵,但是從他們的所作所為來看,又像是尋找食物的搜查隊。
幾個鬼子兵先是在石板寨外的坡地上站了十多分鐘,觀察了一下環境,然後就肆無忌憚地進了村子。進村以後不說話也不打招呼,兩個人一組的分成兩隊、到各家各戶東翻西翻。
“苗寨”的建築是人畜混居的。條件好一點的人家樓下養牲畜、樓上住人,而一般人家就沒有牲畜圈棚,豬啊羊啊之類的動物,白天在院壩裡逛來逛去,晚上就和人一起睡覺(當初的目的是為了防範野獸,這當然很不衛生,現在已大為改善了)。
鬼子一進門,就在“桃屋”(供奉牌位的正房)、臥房、廚房、穀倉以及各“家禽活動場所”裡竄進竄出,整得雞飛狗跳。
村民們很生氣,他們弄不清這幾個“拿槍的”是什麼人。
那時候,包括水族在內的各類“苗民”很少主動向政府納糧交稅,通常都是由“公家人”下鄉強行徵收。因此,寨子一年當中被政府搶幾次也是“為國家盡義務”的一種方式,沒有什麼稀奇。可是,以往“徵糧”的時候,“公家人”都要與寨子裡的頭面人物客套幾句、先講講禮節再動手,像今天這樣不打招呼、悶著頭亂翻的情況還真是少見。
村民之中,最生氣的是姓潘的人家。
潘姓是水族的大姓(這個“潘”是根據水族語言的音調翻譯過來的,和漢族的“潘”姓沒有關係),水族村寨的頭面人物幾乎都姓潘,石板寨也不例外。看見幾個“拿槍的”這麼不給面子,一幫姓潘的小夥就圍住族長的兒子潘發,商量著怎樣才能出口惡氣。
正商量著,兩個鬼子兵從屋子裡出來了。這倆小子東張西望,發現寨子邊上有一口魚塘,頓時高興壞了,找來一把鋤頭扒開塘壩,開始放水抓魚。
魚塘是潘讓家的。潘讓有個姐姐叫潘傲,據說非常漂亮、非常能幹。水族女子是負責管家的,所以她們的社會地位比漢族女子要高一些,也比較潑辣。潘傲看見鬼子扒魚塘,連忙跑過來、比劃著說“你們可以抓幾條魚去吃,但如果把水放光了,塘裡的魚就都活不成了……”。講了好半天,鬼子也不理睬,潘傲急了、就去搶小鬼子的鋤頭,推來扯去,三個人都跌進了水塘。
圍觀的人們都鬨笑起來。鬼子惱羞成怒,從腰間拔出刺刀,當場把潘傲給捅死了。
看見這情形,村民們憤怒了。潘發首先衝了上去。爬上塘壩的一個鬼子剛端起步槍,就被潘發揪住槍頭向上一託,“啪”的一聲,子彈打飛了。其他夥伴立刻湧了上來,鋤頭、石頭一陣猛砸,當場打死了魚塘邊的兩個壞蛋。
這時候,另外的兩個鬼子正在潘錦老漢的家裡喝“棒棒酒”。
在貴州的“苗區”,小康人家的屋裡都有個小酒灶,自家烤制米酒或者包穀酒。自釀的酒沒有經過勾兌,酒精度數說不準,剛喝進嘴裡很溫和、多喝幾口就上頭,貴州有句俗話說“棒棒酒,打腦殼”,意思是喝多了這種酒、腦袋就像被棒子敲過一樣,疼得很。
兩個鬼子進屋的時候,潘錦老漢正在給新酒裝壇。看見來了客人,他就很熱情地邀請“公家人”品嚐品嚐。這倆鬼子也不客氣,嚐了一口覺得沒什麼勁道、還有點甜,於是就以為“棒棒酒”和日本國的清酒差不多,左一杯右一杯地“米西米西”起來。
正喝得高興,外面響了一槍,屋裡的人都站起來四處張望。小鬼子喝高了、沒看清楚,潘錦老漢卻看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