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人定勝天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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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子裡辦完了奶奶的喪事,這是孔明月第一次處理這種事,多虧了街里街坊都來幫把手。她也知道大家對她都有點好奇,畢竟她能活下來是不可思議的事,有人問她這些年都在哪兒,她只能含糊地答被人收養了。

儘管警方一定努力封鎖謠言了,但發現屍骨是公開的事,就算瞞著也只會讓人們更加瞎猜。不過這對於孔明月來說倒是好事,事情鬧得越大,傳言越邪乎,知道的人越多,她想打聽事就越容易。

她知道自己必須趁著這件事的熱度還沒下去,趕緊去走訪。因為如果單純去問二三十年前是否經過某一處,遇到什麼人,誰也想不起來,可現在人們知道出了命案,當年有殺人狂出沒,就很容易靈光一閃,對號入座。

各地警力都有限,這個孔明月是知道的,很難大範圍走訪。而她如果揹著警察的身份,再加上家屬的身份,會給方揚,甚至自己的領導添麻煩。她不想那樣,所以她遞了辭呈。

當然,如果問她是否捨得,答案當然是不。當警察不是為了任何人,她對周堯說的這句話也是給自己的,她是真的喜歡。只是如果當年孔來兒堅持不讓她做這行,即便當時她會埋怨,可她還是會順從。因為對她來說,更重要的是人,不是事。

做警察也是一樣,她是為了具體的人,不是為了完成某件事。

所以如果能幫到媽媽,辭職也無所謂。可局長如此護著她,她自然也領情,只希望進展能快一些,不要讓別人難做。

方揚那邊也很給力,回去之後申請到帶孔來兒來認路。出發之前他提醒了孔明月,見面當然是不可能的,但如果時機正好,也有合適的地方,能在無人發覺的情況下遠遠看一眼,那就是孔明月自己的事了。

孔來兒被警察帶著,認了幾個地方,她始終低著頭,沒往任何地方看。在裡面關了這些日子,頭髮白了好些,滿心想著的都是自己的事情會不會牽連孔明月,心緒難寧。

而孔明月自打看見警車在村子出現就一路遠遠跟著,總算在警車停下的位置幾百米處,找到了合適的高臺,她又墊了幾塊磚,拼命朝警車那邊張望。

她終於看見媽媽戴著手銬走下警車,站在路中央。孔明月忍不住想,媽媽原先就那麼瘦小嗎?為什麼看上去就像一小段影子。

孔明月就這樣看著,看著,恨不得分分秒秒都記牢。其實也只有兩三分鐘,她卻看得眼眶發疼。

而當孔來兒朝她這側轉身,要回去警車內,她卻只能趕緊跳下高臺,帶下來的磚塊還剮蹭了她的腳踝。

她紅著眼睛目送警車離開,慢慢鬆開牙關,撥出了憋了很久的那口氣。

之後孔明月找到最近的郵局,把寫好的紙條塞進信封,寄給了方揚。她發了條資訊告訴方揚:“我寄了封信給你,麻煩你轉交給我媽。你可以拆開看,沒什麼。原本想讓你轉達,但我媽認得我的字,這樣她會相信。”

紙條上只有短短一句話——媽媽,我比你想象更勇敢,我也比你想象更愛你。所以,不用再害怕了。

孔明月獨自在周圍幾個村子裡一家一家走訪,以家屬的身份詢問是否有人曾經在那些位置見過一對夫妻,是否有過搭訕。如他們所料,日子久遠,加上村子裡舊人本就不多,再加上人們對於命案的忌諱,很少有人願意跟她說些什麼。

無功而返後她就會坐在她出生地附近發呆,所有挖出過屍骨的地方都被圍起來了,暫時不讓人接近,不過有村民在周圍放了石頭,蓋了土丘,常常會點幾根香。但她出生的那一塊只有孔來兒記得,雖然死了人,但人沒埋在那裡,早已沒有什麼證據。孔明月一向不懂害怕,她夜裡獨自躺在那裡,會去想那一夜的月亮是什麼樣子。

她週而復始,不知疲倦地打聽著當年的事,休息的時候就會看一看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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