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那天他分明再次看見了。
朋友告訴李父,只能回復對方死時的模樣和年紀,倒是他們回來後就不會再老,一直會陪著他們離開。
「我想到了我的妹妹,」李父抿緊唇,垂眼看著手裡的茶發呆,「她是個可憐人,一輩子都那麼苦,我想讓她回來,好好的感受一下這美好的人間。」
他養的這條陰蟲,其實是他朋友養的那條。
「說來話長,這條陰蟲我也是不得已才養過來的,」他朋友自從養了這蟲後,就越來越瘦,神志也不對勁兒,等發現的時候,已經死在家裡好幾天了。
「那時候陰蟲都我拳頭大,」那麼大了的東西,要是扔了也可惜。
所以他偷偷地把這陰蟲拿回了家。
「我朋友沒有告訴我該怎麼樣,但是我看見過他餵肉,所以我也餵它吃肉,但奇怪的是,它不吃,它絕食了!」
沒有經驗的李父也慌了,他還想靠著這東西見自己的妹妹呢。
所以他暗地裡四處打聽,有沒有人知道這東西。
可惜的是遇見了不少騙子,而那陰蟲,也因為沒有進食,從拳頭大小變回了李父剛見對方時的小模樣。
他急得不行,最後厚著臉皮,冒著風險,找到了朋友的那個朋友,也就是用陰蟲召喚回自己女兒的那位黃先生。
黃先生見李父帶著小陰蟲上門來時,確實驚訝,畢竟他們的朋友都已經去世了,這陰蟲還以為壞了呢,不想還被人養著。
「我沒說我為什麼得到這東西的,對方居然也沒問,得知我去的目的後,黃先生給了我那張單子。」
李父看完後,先問了前面那句,既然是吃肉,為什麼自己給對方餵肉的時候,它不吃呢。
黃先生告訴他,那是因為這陰蟲認了主,而這個主人是李父的那個朋友,不是他,所以在其幼時不容易被主人以外的人投餵。
「要想陰蟲認自己為主,若是初認主倒是沒什麼,可你們不是,」祖清掀起眼瞼,看向他,「必須用自己的精血去餵養對方,一直到餵其食物的時候,能吃下去後才能停止。」
李父深深地看著祖清,半晌後點頭。
「沒錯,我餵了足足一個月半,它才肯吃我給的肉。」
因為陰蟲太小,所以給的都是肉絲,一直到對方又長到拳頭大小的時候,李父才給對方買排骨。
但是每一次,排骨都是臭燻燻的,上面肉一點都沒少。
偏偏每天晚上,李父都聽見對方嚼東西的聲音。
李母每天晚上都會喝褪黑素,改善睡眠,所以夜裡睡得很熟,但是李明安卻睡得晚,他時常聽見家裡有什麼動靜。
「我怕他發現了,所以那段時間一直和他吵架,對他挑刺,反正我們從他青春期開始,就是這麼過來的,他果然受不了,自己搬出去了。」
李明安搬出去後,李父大鬆一口氣,因為只要李母繼續吃褪黑素,就不會在夜裡聽見聲音。
「後來我發現它會吃掉排骨上的肉了,但是隻要是它沾過的東西,都非常臭,我只得每天早上四點鐘就起來,把那些東西扔掉。」
哪裡想那臭味會被人發現呢。
「那味道是不會散的。」
祖清看著他,「黃先生的妻子還好嗎?」
不是好在嗎,而是還好嗎。
李父聽出了不對勁兒,不過還是老實回著,「他妻子我倒是沒怎麼聽說,不過我那次去找他的時候,家裡只有他和孩子。」
「家裡沒有女主人的東西嗎?」
左億問道。
李父仔細想了想,首先想到的就是鞋櫃,他拿鞋套的時候,開啟過櫃子,裡面全是男士鞋,還有小姑娘的鞋子。
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