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電話,通報了陳遠的事後。
拉著他在京市四處溜達,沒聯絡她從前的狐朋狗友。
只是帶著二萬,或者是讓二萬背著她。
走了一遍年幼時,她孤零零總是自己一個人走的路。
她沒再逞強,把扎人的那面背後,向二萬袒露刺蝟柔軟到一觸可破的肚皮。
告訴二萬自己小時候其實很孤獨,因為愛她的人已經沒了。
二萬很溫柔的親親她,告訴她,以後她有他。
文秀就滿足了。
帶他去了外公和母親的墓碑。
給他們燒了很多很多的紙錢、豪宅和豪車。
「這是我的愛人,我孩子的父親,我以後要相伴一生的人,他很好,很好很好。」
文秀大手筆的燒到墓園管理員來提醒,說灰燼太大才罷休。
牽著二萬離開了這裡,然後買回了文家的宅子。
和二萬在文家的宅子裡住了三天。
在京市晃了好多圈,告訴二萬:「我們回家吧。」
二萬微怔:「不去別的城市逛逛了嗎?」
文秀和司燁霖通完電話後,說在京市待完,要把隔壁城市都逛一圈。
文秀搖頭:「不了。」
文秀本打算的是在京市待段時間,然後去隔壁城市,再出海,參加戶外音樂會,就當是和二萬旅行了。
她從前本就是個愛玩的人,三不五時的,總要組局出去玩。
可在京市呆久了,才發現其實有點沒意思。
她喜歡玩,喜歡組局,是因為孤獨,其實她本人,對從前那些玩樂並不感冒。
她本質,甚至有點宅。
相比較於出去玩,更想整日整日和二萬膩在一起。
現在京市該走的地方,帶著二萬走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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