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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快嗎?正準備央求蘭僕教我,突然一個念頭跳出來警告。我小心地問蘭僕,“這麼好的方法,有什麼後遺症沒有?”

蘭僕抱著肚子大笑。半晌,他總算控制住自己。“主人,雖然我不明白自己為什麼突然真正擁有的人類的感情,但你是我的主人。雖然偶爾會捉弄你開心,但我不可能傷害你的。你放心好了!這種迅速默讀法只是我原來世界的一種技能,不會有什麼後遺症。”他頓了頓,“不過,以主人你現在的魔法能力,在一秒內所能聚集的魔法元素,只足夠施展一個三級魔法。也就是說,雖然主人你可以誦讀咒文非常迅速,但如果施展四級以上的魔法,也並不比其他的魔法師更快。”

雖然不算完美,但三級以下魔法可以瞬間施展,這也足以讓我開心不已了。還有什麼可說的呢?自然是學迅速默讀法唄。

迅速默讀法並不難學。蘭僕給我講了半個小時我就明白了,然後花了一個星期,我就真正掌握了這種方法。現在,阿呆再也不能欺負我了。

雖然從純武格鬥方面講我的實力與阿呆相比還差許多,阿呆好歹是魔獸之王,連托蒂那種初階黃金騎士也打不過它。不過我是騎士而不是劍士,沒有坐騎實力至少減少兩層。如果我騎著另一頭猞猁,純武格鬥應該只略遜它一籌吧。

但是當我使用魔法的情況下,阿呆就只能任由我欺負了。遲緩術、氣縛術、負重術、沉寂術都是四級以下魔法。那個沉寂術最好用。每當阿呆試圖使用魔法而嘴唇一動,我就對它施展一個沉寂術,看著它張大嘴巴卻沒有施展出任何魔法,我就特別想笑。

對阿呆施展了遲緩術、氣縛術、負重術後,它的速度比豹爪猴頭馬還要慢一些。當我再對自己施以祝福術、祈禱術、加速術,阿呆的速度在我面前居然成為了劣項。不過如果不使用聖鬥氣,目前我還是算不上打得贏阿呆。四級以下魔法對它幾乎沒有傷害,而我所使用的普通長劍,根本刺不破它的面板。雖然聖鬥氣可以對它造成傷害,但猞猁的身體實在強壯得可怕。被擊中幾個聖鬥氣後,它似乎沒受什麼影響。我暗自猜想,在將它打趴下之前,我可能早就累趴下了,畢竟高階白銀騎士使出聖鬥氣很吃力。

以後如果對上別的魔法師,他們絕對不可能打敗我,哪怕是傳說中的人類英雄大魔導師法比奧拉特在我面前也不可能佔任何上風。看他嘴唇一動,我就施展一個沉寂術。假如他很快使個風刃、火球、魔法神箭什麼的,卻根本不可能擊穿我的聖鬥氣。然後我就可以衝上前去將他暴打一頓,揍他個鼻青臉腫的。雖說魔法師是不可能面對騎士近距離作戰的,但我既會飛行術,又初步掌握了瞬間移動,何況還有阿呆當我的坐騎,飛快地衝到魔法師面前並非什麼難事。

時間是最好的止痛劑。

在大半年前,我還為伊莉的行為痛不欲生;過了兩個月後,仍然寧願在深山老林終老一生。現在卻心情開朗多了。再過兩個月我才二十歲。愛克斯大陸確實有些隱者。但他們幾乎都是七老八十的人,年輕的,至少也有四五十歲吧。如果我現在就隱居深山,別人不會認為我是個隱者,哪有不到二十歲的隱者呢?別人只會認為這座深山裡有個年輕的瘋子。

其實現在我就想去人多的地方走一走,年輕人傷好得快(無論是生理上還是心理上),又實在耐不住寂寞。現在不回到外面的世界有個重要的原因:我捨不得扔下阿呆。雖然某些貴族也將馴養的魔獸帶入鬧市炫耀他們的身份財富,但阿呆與一般魔獸不同。它會讓別的動物非常害怕。所以我要求蘭僕教它如何收斂自己的氣息。據蘭僕說,阿呆學會那種收斂氣息的方法至少要用半個月,我總不能帶著阿呆去把一個城市嚇得雞飛狗跳吧。在教阿呆收斂氣息方法的同時,蘭僕勸說我也學學收斂氣息的方法。因為據他估計,我很快也將達到白銀騎士的瓶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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