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取出一份檔案,說道:“這是李月女士與我的當事人簽署的《山河傳》版權轉讓協議,是在很久以前就簽署的。結果後來版權被秦天騙取,這使我當事人蒙受巨大經濟損失。另外,我這裡還有一份錄音可以證明,山河傳發售的第一天,就銷售了30萬冊,這是一筆巨大的損失。”
這份檔案是真實的嗎?
自然是。
之前,陳小角意識到李月這個變數後,就讓張戈幫忙,企圖消除這個變數。後來不知道張戈用了什麼辦法,讓李月簽署了這份檔案,還更改了檔案的日期,故意把日期寫在林木騙取版權之前。
可以說,除了日期,這份轉讓協議是真實無誤的。
法官看過這份協議後,又經過專業人員鑑定,證明這份證據這是有效。
被告辯護律師心裡一沉,原告一方是做足了準備啊!他們這一方,一直在為“網路誹謗”案做準備,忽略的版權的問題,或者說,他們根本沒想過對方會在《山河傳》版權上發難,結果被打了個措手不及。
秦天的辯護律師手心冒汗,他還是第一次與郝建華打擂臺。以往他對郝建華這種名氣、聲望極大的律師,總是不服氣,可現在,他終於見識到了他的厲害。
“抗議,這份轉讓協議雖真實有效,可卻無法證明版權歸屬是李月。”
說完,他轉頭看向宋琳嬌,神情沮喪,他並不認為他的這個抗議能有用。陳小角既然提出了訴訟,那就絕對能拿出讓人無法狡辯的證據。
宋琳嬌微蹙秀眉,搖搖頭。
辯護律師嘆了口氣,看來這次真是要輸了。不過現在還是保住秦天要緊,不能讓他跟此時有關。畢竟他是大小姐名義上的男朋友,如果他被判有罪,大小姐臉上也不好看。
果然。
在他這個抗議剛發出,原告代理人郝建華拿出一個u盤,道:“這是林木騙取李月版權時的錄影。”
法官點點頭,讓工作人員去查證這份證據的真實性。
整個法庭鴉雀無聲,都沒想到,目前在文學圈裡掀起如此大轟動,被稱為奇幻鎮山神作的《山河傳》其版權糾紛竟然有這麼大內情。特別是那些鐵桿書迷們,都沒想到,書中那樣宏大的世界觀,竟然是一個女人書寫的,而且看起來還是那樣一個溫婉如水的女人。
而更讓書迷們接受不了的是,他們崇拜的秦天,竟然是個“三手作者”。
是的,三手。
李月原創,林木騙取版權,轉移到自己名下,隨後版權又轉移到秦天名下,並公然在作者一欄寫上自己名字。
不錯,秦天一時得意,加上司可慧利用媒體輿論,可以引導,在印刷時,他毫不猶豫的把原本是林木的名字替換,換上了自己的名字。
想通了這一點,書迷們炸了。
多麼鄙劣的人品啊!兩個大男人,欺負一個女人,奪取她的成果,這是種多麼殘忍的手段啊!
對書迷們,這也是種及其殘忍的欺騙。如果作者一欄裡,還是李月的名字,那怕是林木的名字,他們也不會如此怒不可言。
可秦天竟然肆無忌憚的把作者名字,換成了自己的,這種欺騙,是所有書迷都無法容忍的。
如果不是有工作人員壓陣,這些被怒火充斥頭腦的書迷們,非得上去暴打秦天一頓不可。
這簡直比抄襲還要可恥,這是**裸的強盜行為啊!
辯護律師也發現了這一點,他根本無法辯護。
如果原告換一個代理律師,他還有把握吧黑的說成白的,的對方同樣一個名氣極大的律師,他的言論,根本無法繞過郝建華。
一句話,這是秦天在作死。
原本打算保下秦天的想法,也煙消雲散,這種情況下,他根本無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