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部分 (第2/5頁)

而他們會說,我們不做,自有人做,不如做了,聚集流量,賺取無本利潤,為我首富霸業積砂累石,添磚添瓦。

時至今日,網路小說的使用者群,已經達到了2。7億!說網路小說是全民娛樂也不為過!而且還是最為廉價的娛樂方式。看一本書,一個月只要一瓶飲料錢就足矣。

然而就是這麼廉價的娛樂方式,在不尊重智慧財產權的大環境之下,還要遭受著盜版的侵害。無數讀者,不知正版的存在,甚至以為盜版就是正版,自願化為盜版商的流量,為盜版商獲取非法利潤出了一份力。

甚至還有讀者會認為,作者能夠依靠點選流量分成。然而盜版是什麼?盜版就是偷,就是搶!就是無恥的強盜!他們偷了搶了作者的心血去免費施捨給他們的使用者,再從使用者身上賺錢暴利,哪怕成了首富,也不會分哪怕一分錢給作者。

而盜版商的使用者們,獲得了免費的饋贈,自然對盜版商感恩戴德。甚至有腦殘者認為,作者的小說收費是喪盡天良,見錢眼開,收費的都該去死!

現在真的有作者死了。而這些腦殘們,會給作者施以哪怕一絲憐憫嗎?也許他們只會嘲笑作者死的活該!恨不得快意的大喊一聲:“叫你丫收費,遭報應了吧!”如此腦殘現世,豈非社會的悲哀?與這樣的腦殘,同在一個世界,同處一個國度,當真是一世蒙羞。

還有人會說,作者的書不賺錢是因為寫得不好沒人看。然而真的沒人看嗎?

雖然底層作者確實不如大神人氣高,但是那幾十上百萬的點選總不是假的,是一個個讀者在背後點出來的。然而訂閱呢?卻只有幾百甚至幾十。而一個訂閱,作者只能得幾分錢,甚至只有一分錢。

這麼點訂閱,這麼點錢,能夠養活一個人嗎?不能!那就只能拿全勤,靠網站的福利度日。或者太監!

太監不寫,讀者痛恨!也傷了那些偉大的可愛的支援正版的讀者的心。所以大部分作者,會負責的選擇堅持下來。然後才有了過勞而死這樣的悲劇。

即便有幸沒有過勞死的作者,也都患上了這樣那樣的職業病。如果不是盜版橫行,何以如此?

網路作者,給千千萬萬的人制造了快樂,帶來了廉價便利的娛樂產品,卻得不到應有的尊重。

擁有龐大使用者群的網路文學,成了黑心商人眼中的肥羊,隨時準備宰殺。網路巨頭,輪流坐莊的首富們都參與到了宰殺的盛宴中。

社會上,一說起網路作家,都是各種鄙視。大家只好降格為寫手,不敢提網路,更不敢提“家”。即便加入了作協,依舊被人看不起。似乎這個職業天然一張嘲諷臉,無論走到哪裡都是被嘲諷。寫手們都過著地下黨一樣的生活,絲毫不敢透露自己的職業,鼓起勇氣透露了,也只能遭受鄙視與不解。幹什麼不好?要去寫小說?也許正是因為如此,才有如此多的嘲諷打臉情節。

而讀者們!正版讀者們固然可愛可敬,然而相比於整個網路小說讀者群體,數量又能佔多少呢?

網路小說使用者已達2。7億,中國人口13億,每十個人中就有兩個人看網路小說,或者看過網路小說。而起點,是全國最大的網路小說原創網站,佔據著網文的半壁江山。然而看看這個半壁江山的成績,訂閱最高的一本書《鬥破蒼穹》,光是起點就點選上億,收藏上百萬,最高訂閱也才七萬多而已!一百萬收藏最高訂閱七萬!還不是全訂,很多隻訂閱了第一章的都算進去,才僅僅只有這麼點。

沒人看嗎?說鬥破沒人看這不是笑話嘛?去盜版聚集地看看,隨隨便便一章的點選都能上千萬。每天的搜尋引擎搜尋量,最高的時候破百萬,平均也有幾十萬。這些都是讀者啊!相比起這些鬥破讀者,七萬的正版讀者,根本就是渺滄海之一粟。

然而這些讀者在哪裡呢?在盜

最新小說: 快穿:論宿主如何拐走主角 李鉄重生,帶領曼聯大殺四方 網遊:無敵,從合成萬物開始 開局覺醒毒仙體,整個新手村炸了 夢中的那片海之春曉 彈丸論破2之交織協奏曲 神級遊走:系統逼我打王者 做遊戲的女王 擺爛玩網遊,賺不到錢就修仙 傳奇世界:映照現實,技能具現 木筏求生:我手握簽到系統 網遊:我的速度趕超神明 NBA:開局飲水機,殺到名人堂 網遊:開局覺醒龍族血脈,我無敵了! 育嬰寶典 原神,二創幹翻提瓦特大陸 我和總裁師妹一起幹翻系統 盜墓小哥的兒子不讓他跟狗玩 鬥羅之我千仞雪要做女帝 鬥羅:武魂殿團寵路子野惹她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