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 (第2/5頁)

將被子蓋到我下巴這,掖掖被角,摸摸我的額頭問:“暈嗎?”

我搖頭。

“就是沒力氣?”

“一會就好。”我說。

“那你躺好,”他在我身邊坐下說,“原來你暈血,因為你比較遲鈍,所以暈血的症狀要事情過後才發作,嘿嘿,我真他媽能扯,對吧?”

確實,我誠實地點頭。

“你個小禍害,”他笑罵著抱著雙臂看我,問,“其實怕的吧?”

“什麼?”

“把刀子捅進人身體內,再拽出來,帶著一大堆腸子啊內臟啊骨頭什麼的,你其實怕的吧?”

我皺眉說:“我討厭血,其他的無所謂。”

“怕你還下那麼狠手,你這個小笨蛋,你不會裝作被他們抓了,然後等我去救?”

我認真地說:“浪費時間是可恥的。”

“日喲,你個臭小子,那樣你不就不用看到你討厭的血啊骨頭啊什麼的,”袁紹之撐著腦袋,側身靠在我邊上問,“哎,我說你偶爾像個十八歲孩子行嗎?比如偶爾撒嬌,任性,示弱,等別人去救……”

“自己能解決的為什麼要等別人來解決?那樣既浪費資源又浪費時間,”我否決說,“你的提議沒現實操作的意義。”

“你,”袁紹之瞪我超過五秒鐘,然後洩氣一樣說,“行了,我就知道有些事得跟你明白說,小子,我這麼跟你說吧,打架這種事就得講究策略,其中最要緊的就是打不過就跑,逞英雄之類的給老子少來點,尤其是當你身邊只有張哥那樣的軟腳蟹的時候。昨天來的那幾個,幸虧是上回我端了青狼幫剩下那點狗急跳牆的,如果真遇到道上的厲害人物,別的不說,就洪爺那幾個手下,換成他們你跟張哥昨天就一個都跑不了,明白了嗎?”

“洪爺不會殺張家涵。”我說。

“洪爺自持身份,當然犯不著殺張哥。我那是打個比方。”他看我,正兒八經說,“還有,你兜裡那個手電筒一樣的東西,就把它當成手電筒好了,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別拿出來用,我過兩天給你把槍,你用那個防身好了。你的手電筒會惹禍,明白了嗎?”

“那不是手電筒。”

“我他媽當然知道不是手電筒,問題是你拎著一個高科技產品滿大街跑,就你這小樣,除了擎等著招禍還能怎樣?我告訴你,這就好比張哥穿著貴衣服,兜裡踹了鈔票在咱們這一帶溜達,你說那些小混混們不偷他偷誰的?明白了嗎?”

我點頭,就是說光匕首能激發人獨佔它的慾望,而我不能無時無刻去提防。

“你想要嗎?”我問他。

“我?”袁牧之冷哼一聲,“那玩意也就適合你殺個出其不意,這種招我用不著。你還是自己留著吧。”

他說這句話不像撒謊,我難道又判斷錯誤?

我決定再試驗一次,於是我問他:“那你要列儂的唱片嗎?我有他的全部專輯。”

袁牧之樂了,抱著手居高臨下看我,問:“那麼想送我東西?行啊,說說你還有什麼。”

“四千塊,可以分你一半。”我說。

“不需要。”

“我的帽子可以借你戴一會。”

“哈,就你這小腦袋我能套得進去嗎?”

我越來越困惑,明明發現了現象,為什麼不能對應確切所指?我坐起來,凝視他的眼睛,冒險放緩了聲調問:“那你告訴我,你想要什麼?”

袁牧之眯了眼睛,眼神中有一閃而過的迷茫,隨即他扣住我的後腦勺,在我反抗動手之前,輕輕地,在我額頭上貼了一下嘴唇。

他的嘴唇又軟又溼,有點像張家涵給我買的橡皮糖。

但為什麼要把他的嘴唇貼我額頭上?我伸出袖子使勁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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