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孟獲就好了。”
“那可不行,身份有別,直名稱呼會影響您的形象。”
保鏢露出笑意,現在不是封建社會,沒有主僕的觀念,但是稱呼是一個人身份的重要標誌。如果保鏢都能直接稱呼僱主的名字,那其它人就會覺得鳳凰公司的接班人毫無威信。
他沒有答應孟獲的要求。
大廈外,一輛林肯轎車在路邊等待,林肯比汗血的品牌價值要低上幾個檔次,它是徐經的專用車。
徐經坐的車比李天輝還要差,孟獲感嘆當年李天輝受過的優待,保鏢提前給他開啟車門,孟獲上車後,看到穿著很是休閒的徐經。
“找我幹嘛。”
孟獲直白的問道。
“難得有空,我帶你去楓山走走。”徐經笑了笑:“你呆在家裡別把身體弄壞了,正好我也想散散步。”
“楓山?”孟獲有點印象,楓山是寧海的景點,海拔不高,山上的楓葉非常漂亮,門票貴的要死:“你怎麼有好興致了,平常不是在家陪老婆嗎?”
徐經這人很有趣,相處久了,孟獲發現他比孩子還要戀家。按愛麗絲的解釋是以前工作太忙,徐經缺少家庭溫暖,所以他事業有成後,把空閒的時間都用來了陪老婆。
“咳、咳,我又不是隻能在家。”
徐經老臉微紅,連忙轉移話題,命令司機開車。
林肯轎車向楓山緩緩駛去,徐經從臉紅中恢復過來,臉上重新掛起笑容:“孟獲,《秒速五厘米》的速報結果相當驚人。”
“銷量多少。”
孟獲問道。
“9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