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樂失去了很多,父母,朋友,都沒了。這種失去,比死還要難受。但喪屍世界不正是這樣的嗎,總是在失去,總是在痛苦。
跟大家說一件事情吧,十一國慶的時候,我一個初中女同學去世了,我們去殯儀館參加了葬禮,看到她躺在棺材裡的時候,我哭了,我也明白了這個世界真的很殘忍,她才二十歲,就已經沒了。我很慶幸自己只是在鬼門關走了一圈。
大家知道為什麼我要寫徐樂胸口被砍出一道長達三十多厘米的傷口嗎?因為我的胸口也有這麼一道傷口!人生是很殘酷很現實的,比喪屍世界更加的無情。
第二百一十一章 醒來第二更
第二百一十一章醒來
日子久了,我連自己是誰都已經忘了。
……
九月是個多雨的季節,從市政府大樓的後門堂而皇之的出來後,渾身上下都浸在了雨水當中。身上的衣服是從那個被我殺死計程車兵身上給扒下來的,不僅僅是衣服,連褲子和鞋子都被我一併扒了下來。
衣服的領口因為沾了血,總有著一股血腥味刺激我的鼻腔讓我不斷清醒著。
讓我意外的是,這死去士兵的衣服當中竟然還藏著兩個麵包和一小瓶水,早就已經餓昏頭的我狼藉的吃完了這點東西,在屋子當中休息會兒後身體逐漸恢復力氣。看來真的得吃東西才會有力氣。
因為穿了士兵的衣服,拿了士兵的槍,所以我從那間屋子裡面出來後,在門口站了半個小時左右,果然等到了打著哈欠來換班計程車兵。隨後我便是堂而皇之的從市政府大樓的後門走了出來,進入了渾濁的雨幕當中,再也沒有人注意到我。
冰涼的雨水打在我的臉上,我呼呼的喘著氣,眼皮像是灌了鉛一樣的落下來。
從掙脫鐵鏈到現在離開市政府大樓踏上前往沃爾瑪超市的路途,總共花費了我四十幾分鐘的時間。這四十幾分鍾,早就已經把我給累的苦不堪言,渾身乏力。
現在還能拖著身子走,是因為我知道不能在這裡倒下去,必須找個安全的地方,然後好好的休息幾天,再把自己的身體給養好。
唯一可以讓我養身子並且不被發現的地方,只有市政府西面四百米處的沃爾瑪超市,裡面有吃的有喝的,足夠我活下去。
從後門出來後,向著西邊走了近一百米的距離穿過潤豐步行街,然後沿著南北向的潤豐步行街向著南邊走去,到了那邊差不多就已經靠近沃爾瑪超市了。
雨水浸透了渾身上下,好冷好冷。
走到一半的時候,因為冷的渾身發抖,我被路上的屍體一絆跪倒在地上,我感覺自己已經撐不下去,恐怕沒法走到沃爾瑪超市。
眼中很模糊,不知道是淚水還是雨水,抬頭看向前方的路。
“老子好不容易從裡面跑出來了,不能在這裡就倒下,必須進沃爾瑪超市,必須去!”心裡吶喊著,咬著牙從地上站起身來。
天上落下來的雨水彷彿是一顆顆子彈,打在身上疼的不像話。我甩了甩腦袋,眼前的模糊漸漸清晰起來,變成了一大片血紅色,彷彿整個世界都浸染在了血液當中,詭異不已。
我沒有絲毫的害怕,渾身上下彷彿充滿了力氣,原本打顫的雙腿漸漸筆直,開始向著前方邁出。
我知道自己已經累的出現了幻覺,但是這幻覺的出現,讓我渾身上下都充滿了力量。
我的眼中,整個世界都變成了血紅。
天上落下的雨水變成了紅色,猶如血液般粘稠,啪啪的打在地上濺起一陣陣漣漪。不一會兒,我的雙腳就浸在了滿是血液的地面上。鼻腔當中充斥著令人作惡的血腥味,濃郁的讓人頭暈。
我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視線當中所看到的一切都已經變成了紅色,就像是鳳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