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她是不是還留下了當年的東西?”雖然嘴上說不涉及案情,孔明月還是忍不住問。
“問過,說是沒有了。”
孔明月咬著嘴上的死皮,還是說:“我回去再找找。”
“你別摻和了,我肯定想盡辦法。”
說著方揚站起來,從一旁的桌子上拿過來好幾個證物袋,裡面都裝著筆記本,都是孔明月上學時剩下來的本子。她在家裡見過,但上面具體記著什麼也不清楚,更不知道有這麼多。
“這是帶你媽來時,她身上帶著的東西。我看過了,內容跟案件無關。按理說,應該等都結束之後再讓你領。不過你現在拿走吧,沒事,這個主我還能做得了。”方揚把東西放在孔明月面前,之後說,“我上個廁所。”
他走之後,孔明月開啟一個袋子,把裡面的本子拿出來翻開,發現本子是她用過的,前面還有她寫的東西,從中間的位置才變成了孔來兒的筆跡。她猝不及防地看到,自從有手機以來她發給孔來兒的簡訊,都被一條一條,連同時間謄抄下來。
孔明月是00年有的第一支手機,但孔來兒一直不要,又過了兩年,02年孔明月才強行給她買了一支。這些簡訊,就是從02年開始記錄的,差不多八年。
其實沒有多少有營養的內容,無非就是“媽,我今天不回家吃飯了”,“媽,我在超市,需要買什麼嗎”,“媽,外面下雨了,別出門了,要買什麼告訴我,我捎回去”,“媽,我想吃魚”……就是這些瑣碎的日常,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卻被一個字一個字,被寫成了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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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在八年的簡訊裡,夾雜著那麼幾句“我愛你”,連孔明月自己都找不到在哪裡,這本子上密密麻麻記錄的不是她對孔來兒的愛。
而是孔來兒對她的愛。
不僅如此,本子裡還夾著那幾年孔明月從部隊寄回來的信,甚至還有她買給孔來兒禮物的標籤,衣服上面的水洗標等等。孔來兒把它們一個個貼上起來,都標上了時間。
什麼樣的人,才會事無鉅細地記下這些呢,孔來兒的記性沒有任何問題,她只是不想忘記分毫。很顯然,與孔明月在一起的時光,對孔來兒來說才是珍貴的。
可普通人的感情再好,也不至於如此,因為普通人總會覺得日子還長,沒有恐慌感。而對孔來兒來說這一切都像是偷來的,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被收走,所以她必須記住,一點一滴都不捨得放過。
她甚至沒有讓孔明月知道,因為她知道孔明月的人生還有很長,這些都微不足道,這只是獨屬於她的珍貴。她每記下一條,都有種劫後餘生的欣喜。
看著那些歪歪扭扭的字,有些照抄都是錯的,孔明月彷彿能看到孔來兒佝僂著背寫字的樣子。她的眼睛被淚水糊住,用力壓鼻子也憋不回去。
因為孔明月意識到,每一年,每一天,孔來兒都當做最後一天在過,這一字一句都是孔來兒在練習與她告別。
直到孔明月開啟最後一個本子,看到上面寫的東西,她的眼淚終於滾出眼眶。這時剛好有人從背後經過,她迅速起身,把那幾個證物袋團起來塞進口袋,本子抱在懷裡,含糊地落下一句“告訴方揚我先走”就跑著出了秦安分局。
躲在牆後的方揚看著孔明月離開,背靠著牆無奈地深呼吸。
作為朋友,作為警察,方揚在許可權內,也就只能做這麼多了。當初看到本子裡的東西,方揚心中有多震驚,他知道孔明月會比他震驚更多倍。
但愛越真實,心中的彷徨就越少。知道經歷過的都是真的,對結局也就更好接受一些。
跑回車裡的孔明月,將本子放在副駕,吸著鼻子迅速開車。往前開,停到一個前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