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群做主,要麼是於天成做主,她就是個附庸,不用承擔責任,也不用付出什麼。
很聰明的在夾縫和附庸中讓自己過上更好更舒服的日子。
「那行吧。」李元就笑,「等那邊的人過來再商量。」
有朱武幫忙,於天成的父母過來的很順利。
於天成那邊需要拿七萬塊錢,他一開始又想寫欠條,寫李不群的名字,被識破之後,又想著寫李晶瑩的名字,讓朱武安排的人一頓冷嘲熱諷之後,到底是寫了欠條,寫了他爹的名字。
拿了欠條,金三便安排人送於天成回家拿錢。
這時候於天成的父母已經來靠山村了,那邊沒給於天成打電話的機會,他中途幾次想跑都讓抓了回來,還去父母家裡翻箱倒櫃地找錢。
老頭老太那是活了一輩子的,藏錢的本事豈能小覷?
於天成沒找到錢,只能捏著鼻子自己拿錢。
金三的人拿了錢,便直接送於天成來靠山村,進了大房子。
萬事俱備只欠東風。
「孩子的事。」李洪將就問了句。
於天成便趕忙開口,「我的孩子自然是我養著!」
有了這麼一句話,那小元琳的歸屬就明確了,接下來只需要辦手續就成。
大家都很不放心讓於天成和李晶瑩兩個人去,便請來不少村裡的年輕人,套了牛車,說是一塊去鎮上,其實就是護送或者說看守這兩個人去離婚。
婚離完了,李元又請人去了山間村,把李晶瑩的東西都搬回來。
表面上,這件事好像是徹底解決了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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