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在審判席上百般辯解,似乎是想為自己的行為辯解,想將自己的行為歸疚到“戰爭附加傷害”之中,但他們的的辯解卻沒有任何意義。
“……現根據中國刑事法典,現在處以小松一郎死刑……”
在特出這句話時,王國文的心裡不禁長嘆一聲,作為十三廳法官,在過去的一個月中,他所簽署的“死刑審判”已經多達3976例,看樣子,今天肯定是要突破4000了。
對作為戰爭幫兇的敵僑懲處,要從嚴從重,這是委員會擬定的原則,特別軍事法庭不受國內案例的限制,即便是最普通的罪名,一但陪審團認為有罪,也將會被判處十年以上的監禁,對此,即便是曾對日本人滿懷仇恨的王國文,現在也有些難以接受。
在過去的一個月間,有多少日僑被處於極刑?幾萬,也許更多,沒有特赦,沒有寬容,同樣也沒有原諒。
“只有最嚴厲的制裁,才能讓他們明白,戰爭,不是沒有任何代價的!”
月黑風高,夜色沉沉。
民33年1月24日。按漢歷來說,是年二十九,也就是大年夜,雖一海相隔,但日本這個深受中國文化影響的國家,同樣也在這一天過春節,雖說戰爭結束了,然而面臨急景凋年、物資匱乏的現實,人們哪有那份心情歡唱,一到夜晚,一座座城市因為燃料不足,熄滅路燈後,便變得黑燈瞎火,一片沉寂。人們早早鑽入被窩,從睡夢中去求得片時的歡樂。
但是這片時的歡樂,又被呼嘯刺耳的警車聲所打破……
這些警車與普通的警車不同,一色的白色吉普車,防撞攔上懸掛著中國國旗,這是佔領軍憲兵兵車輛,在這一天,近三萬頭戴白盔的憲兵在日本上百座城市連夜出動,他們是奉佔領軍司令部的命令,執行一項緊急任務——搜捕有抵華經歷的前日軍。
在東京,執行這一任務的憲兵部隊兵分數十路,每路都由日籍警察領路,帶著憲兵所組成的30餘人的特遣行動隊,行動從深夜零點開始。
作為整個行動的指揮者,李玉春這位佔領軍憲兵司令則坐鎮司令部,親自用對講機指揮著全部特遣行動隊。行動隊全部出發後,他又特意打了個電話給佔領軍司令部,向司令作直接彙報。
“高長官,行動隊已全部出動!”
“行動前的機密工作做得怎樣?”
在電話的另一頭,高勝侖,這位剛剛被委任的駐日佔領軍司令部,則顯得謹慎許多,這次大逮捕涉及到每一個曾到過中國的日軍官兵,無論是傷殘也好,退役也罷,他們必須要為曾入侵中國付出代價,而其中同樣涉及多名前日本政府的高階文官,他們同樣對入侵中國負有直接責任。
“請放心,調遣人員、配備警車都是行動前一小時臨時進行的。人員報到後就不準外出。保密工作做得很好。”
李玉春頗為自信的說道,雖說佔領日本還不到二十天,但是他卻早已用早期俘虜的日本戰俘建立了一支“可靠的日本警察”,而這次任務,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對憲兵控制下佔領區“治安體制”的檢驗。
“嗯,這是一件大事,北平都來了電話,要我們全部捕獲對入侵中國負有責任的日本人,不準有一個漏網。你要知道這責任重大啊!”
“司令,請您放心!這責任重大,卑職是知道的。現在我就坐鎮在總部,親自指揮著。”
“好!行動結束再給我彙報。”
“是!卑職知道。”
李玉春放下電話後,只是靜靜的點燃起一枝雪茄,然後便靠在沙發上,在他的耳邊是憲兵司令部的參謀人員,在用電臺聯絡著各個縣的行動,這一個年三十,對於日本而言,註定是個不眠之夜。
第1215章 佔領區
194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