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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她的大綱設計,這篇小說絕對是短不了,最少估計也得有個二百字,足夠連載個三兩年的。

等她正式開始動筆時,時間已悄無聲息的進了六月中旬,帶弟和崔有糧的大胖兒子也終於呱呱墜地了。

那孩子一看便是個皮實好養活的,平日裡乖得不得了,只要吃飽喝足便絕不哭鬧吵人,隨便逗弄兩下就笑得直流口水。

原本帶弟和崔有糧是想帶著孩子搬出去住的,他們知道太太一向喜好清靜,每天上午和下午都在書房裡看書寫字,最怕人打擾,這孩子便是再乖也有嚎得叫人腦仁疼的時候,難說不吵著太太。

冬秀卻勸阻了他們,她怎麼會嫌吵呢,這個小肉糰子來得正好哇,正好給她的小說做了素材了。

冬秀這篇小說的主角便是個胎穿,在現世死亡後,便穿成了百年後一對中產家庭小夫妻的孩子。

他帶著前世的記憶,以第一人稱的視角全程體驗了從胎狀到分娩出生的全過程。

華國一直以來便習慣於用&ldo;全知視角&rdo;的敘述方式去寫作,即第三人稱的寫作方式,像這種以第一人稱&ldo;我&rdo;的視角來貫穿全文的寫作方式還是挺新奇的,當初林大家譯著的《茶花女遺事》能夠一炮而紅,經久不衰,也有很大的原因是因為它這種華國從未有過的新奇寫作方式,一時不知引起多少人爭相模仿。

冬秀正是要以這種方式,透過這雙百年前的眼睛去看這個新世界,那種直白的震撼和驚奇才是最能打動人,也最能讓這個時代的讀者感同身受的。

冬秀之所以會選擇胎穿,主要便是想透過這種方式向世人灌輸一些這方面的常識,比如胎兒在什麼時候會感知到外界的聲音、長到多大會伸胳膊踢腿、為什麼會有&ldo;七活八不活&rdo;的說法,以及母親的心情和生活狀態會對胎兒造成什麼影響等等,這些她都以一種極其幽默的手法,透過一些主角及其父母的日常小事表達出來。

同樣的,透過主角的親身感受,她可以告訴讀者嬰兒的各時期生長發育狀況,剛出生時為什麼會哭泣、幾個月時可以看見東西、怎樣的抱法才能使他感到舒適,這些都可以透過科學來進行解釋,從而適當傳輸科學育兒的觀念。

因為了帶弟的兒子時常給她一些靈感,她筆下的主角越發的靈動可愛起來,叫任何人看了都能會心一笑,憑空生出一腔憐愛和喜悅來。

自她開始動筆了,王稚萍幾乎是每日都要往這裡走一遭,但也怕打擾了她寫作,只等她休息的間隙才會過來與她說說話,告知她一些新聞:&ldo;這個月街頭才算是清淨了些,那些□□的學生們也逐漸回去上課了,不過聽說滬市那邊又鬧起來了,好些鐵路、紗廠、船塢、清潔廠的工人全都罷工□□去了,聽說就連商務印書館的工人也鬧了好幾回呢!&rdo;

這時候的學生可真真是牛氣的不行,時人都稱&ldo;學老爺&rdo;,即便軍政各界也輕易不敢招惹他們。

這次運動中,學生們甚至還衝進交通總長曹汝霖的家裡放火,引發了轟動全國的&ldo;火燒趙家樓&rdo;事件,在他們痛毆駐日公使時,軍警們甚至不敢上前阻攔。

真正讓冬秀見識了一回何為&ldo;書生意氣&rdo;,何為&ldo;以天下為己任&rdo;,這樣的熱血和責任感,是後世生活在和平世界裡的學生們所遠遠不及的。

冬秀的故事主角也是這樣一個愛國的熱血青年,因為這個性格,便在後世裡顯得極其正直可愛,一度鬧出不少笑話。

等冬秀手上積了五十章的存稿後,這場轟轟烈烈、波及全國的愛國運動也早已塵埃落定,北洋政府的代表人最終也沒有出席巴黎和會那喪權辱國的簽字儀式,雖然這改變不了華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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