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自然增長率下降,家庭兒童擁有數減
少,離婚率增高,獨居(單身家庭)和不育‘不要孩子)大量
增加等等。(詳見附錄二)人們為了擺脫隨組織家庭而來的繁
重責任與義務,為了避免因生兒育女而來的經濟負擔,正在嘗
試選擇新的生活方式。特別是戰後出生的一代人,對社會、家
庭、生活方式的看法大大改變。目前,由於醫療技術水平的高
度發達,避孕變得愈益安全易行,男女的自由性交已不再與
“私生”聯絡在一起,因而在法律的許可權之外。青年中出現了
“公開實行性試驗”的行為,追求他們自己的“獨特風尚”與“特殊需求”,追求一個“自我表現
和“個人自由”的“隨心所欲的社會”。兩代人的差距正在加大,傳統的家庭形式及倫理道德正在被新的價值標準所取代。作為這種社會現象的理論反映,法蘭克福學派“新左翼革命理論”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赫伯特
馬爾庫塞的理論值得重視。在多年以前,他就把馬克思和弗洛伊德的思想混雜起來,提出用艾羅斯(愛慾、愛神)新文化改變現狀的觀點。他認為,艾羅斯是積極的創造力量,人類靠這種力量才能全面實現自我。他甚至認為,只有艾羅斯得到解放,人類真正的解放才會到來。他預言,新的人類所遵循的是幸福原則,而幸福和自由是連在一起的,“這種幸福原則排斥一切道德標準”。
恩格斯在講到個體婚制同奴隸制一起開闢了一個新時代時說過,在這個時代中,任何進步同時也是相對的退步。因為它不可避免地帶著私有制社會的種種弊端。精神的解放既帶來權利的充分獲得和隨心所欲的快樂,又帶來義務的全面放棄及人與人之間許多美好感情的喪失,肉體的解放既帶來人類天性的滿足,又帶來單純性慾的泛濫。那種種現象似乎是未來兩性關係的端倪,其實卻是真正合理的未來婚制在社會現實中扭曲的表現。那麼,未來的婚姻關係究竟是怎樣的呢?
在階級社會中,婚姻作為家庭的基礎而成為立法的物件,如康德所說:“婚姻即是關於性器官的相互利用的法律協定。”(轉引自伏爾佛遜《唯物戀愛觀》)在人類發展的未來時代無階級社會中,婚姻將會像友誼一樣,不再是立法的物件,因為它已經不再是家庭的基礎,也不再負擔任何責任和義務。以婚姻為基礎的家庭,從最初的生產單位,進化為單純的消費單位,最終在財產社會公有和兒童老人的社會撫養完全實現之時歸於解體,這就是家庭制度的演程。作為它的基礎的婚姻當然也逐漸趨於自由。從沒有愛情的婚姻,到雜以愛情的婚姻,到純粹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這是人類兩性關係進步的一條脈絡。這裡,有一個根本的原則,即人的解放的原則。從這個原則出發,任何符合人的本性的變更是進步的,而任何壓抑人的本性的法規、習俗、倫理道德是反動的。遵循著這一原則,社會學家和進步思想家對於未來婚製作了種種預測,提出種種設想。它們或許帶有某些空想的色彩,但未嘗不是一些有價值的預言。
著名的社會主義者和社會活動家倍倍爾認為:在社會主義時代,結婚這件事是無須經什麼法律干涉的私人的契約。與別的感情和食慾一樣,設若男女二人不願再繼續結婚生活,社會主義的道德就要求他們分離,因為在這樣的狀態下還繼續結婚生活是不自然的,同時也是不道德的。(《婦女與社會主義問題》)
社會學家卡賓德也表達過類似的主張,他強烈反對社會法律干涉婚姻生活的寶貴關係,他曾預測,在那遙遠的將來,已婚人可以和外人親密相處,而彼此仍然繼續保持完全的忠實,將三位合一及別樣的關係永久維持下去。他認為,在那個人們已擁有絕對自由和獨立的社會里,多妻制或多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