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7年憲法呀,就是美國立國十年之後才搞出來的。那其他的國家呢?
老牌的國家大多如此,立法都相對滯後。比如英國,他們那法律搞了多久?
可也有反面的例子,比如法國,在法國大革命的時候,那誰上臺就搞個法律出來,對呀,他們就是想透過一個一籃子的制度設計,然後讓法國一下子就完美了嘛。
但結果如何?
其中就有這麼一個法律,只要是不正當的行為皆是犯罪,而犯罪都適用於死刑!
這就是執迷於制度設計的惡果,而立法,看上去是好的,是對的,但是,這就等於是給一件事物定了一個標準,一個正確性。
正確二字,很多人都覺得好,這沒錯,人之常情。
但是在政治上,在一個國家的政策上,正確二字一出現,那麼接下來就跟著一個東西,這個話是這麼說的。
我是正確的,那麼你們就是錯誤的!
再之後就是‘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那麼,法國大革命的舊事……說白了,就會往左走,而李夢楊是非常清楚的,現在整個帝國的風氣其實就是偏左的,那麼咱們再搞這麼一套,玩制度設計,這不是作死是啥?
之前在紐約的時候,李夢楊那是故意的,他當時是需要那場大革命失敗,所以,任你們為止,隨便,當時那不就很快搞了個憲法出來了嗎?
結果自不用說,而李夢楊現在如何能犯那種,他明知道的錯誤呢?
那麼,我們就不搞制度設計,甚至不立法了嗎?
當然不是呀!
這個世界上,是總有正確的東西的,但是這個正確的東西,它不是我們設計出來的,它是自己發展出來的!
靠著我們自己的想象,憑空的就在那裡開會,然後搞出的法律,那能正確嗎?
明顯不行,那麼想正確,就得怎麼辦?
實踐呀!
這個哲學上有講過的呀,但如果要說實際應用,這可怎麼應用?
摸著石頭過河……
黑貓白貓,抓到老鼠的就是好貓……
對,就是鄧公的理論!
隨著發展,隨著我們摸著石頭過河,然後,我們再看,誰抓到老鼠了,那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的,那就是正確的,沒抓到的,那就不對,而這就是實踐的檢驗方法!
李夢楊是知道的後世在鄧公之後,大組織其實看上去是有些慢的,就是反應慢。但其實,他們是在看,一個新的事物出來了,那到底是好的還是壞的?
先不定性!
定性了之後,那就是標準,就等於是把這個新興事物給限制了,那就容易完蛋,所以,先不管它,任其發展,只要不是太惡劣,不是明顯的違法犯罪,那沒準,就是好貓!
就比如某‘外星人’的昆蟲金融,那玩意其實並不符合原來的金融法規,多有衝突,可是後來如何?真的改變人們生活呀。
李夢楊現在也是學的這一套,因為治理國家,他哪裡懂啊!
所以,他這個皇帝,也是摸著石頭過河,而美利堅新唐帝國,那乾脆,也摸著石頭過河吧!
是以,立法不著急,美國都能等十年才立憲法,那我們為啥要這麼著急呢?
先看!
這都是大義之所在,一般人根本就看不出來裡面的道道,但不管怎麼說,眼下的這一場不大不小的風波是給搞定了。
事情結束之後,那我們的皇帝陛下自然要‘回宮’了,現在可就不能走回去了,上馬車吧。
可是這個上車,別忘了,還有自己的仨老婆呢。
“我說幾位……”李夢楊這笑呵呵的做著邀請狀。
“你自己坐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