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用這個名字比較好理解。第三個案件就是燒臘店之寶湖花園炸屍案。還有一點,就是好象“炸屍”這個詞語在內地的理解是死後屍體還會再活動或復活,或者叫詐屍?但是今天案件裡我說的炸屍不是復活,也不是用炸藥炸屍,而是油炸屍體。
澳門的人肉叉燒包案件發生於1985年8月8日。10名死者分別是澳門八仙飯店東主鄭林,其妻及四女一子、外母兩姊妹及一名堂兄廚工。當時,有人在澳門路環黑沙海灘發現人體殘肢,隨後報警,警方根據調查和線索,找到嫌疑人黃志恆,才找到兇手。黃志恆原是香港居民,於1973年鯽魚湧縱火併謀殺一名男子,最後因案潛逃匿居澳門。黃志恆抵澳門後,到八仙飯店工作一段時間後,卻心術不正謀財害命,用山埃毒殺鄭林一家,之後再將10人肢解。據稱,部分屍體被拋棄,部分精肉屍體被他剁成肉碎造成人肉叉燒包出售,時間長達一個月,那段時間八仙飯店正常營業,據保守估計不少於二百斤人肉被做成叉燒包、燒麥、叉燒飯、骨湯等,被附近的廣大澳門人民食用。案發後至1986年9月,警方在根據崖邊發現殘肢報案,而追查真兇最後揭發該案,兇手落網被控。黃志恆被控一級謀殺,他在獄中曾向修女承認殺人,至同年12月3日黃志恆在獄中割腕自殺死亡,從此八仙飯店滅門慘案了結,但吃過八仙飯店叉燒包的澳門市民,則永遠留下心理陰影,終生都晤會再食叉燒包。
前年在荃灣發生一起蓄意謀殺未遂案件,後控方接納為:曾少兒企圖蓄意傷人罪(case編號:HCCC293/2007)。關振興,男,四十七歲已婚,香港人,在荃灣經營了一家燒臘店,由於經營有方,燒臘店生意不錯,掙了些錢。可惜這位老兄情海盪舟泛波逐浪,四處留情一腳踏三船(夥計都笑稱水性咁好,去做蛙人都可以免試咯),最後險些導致一宗爭夫情殺案。因為燒臘店生意興隆,客常往來,所以關振興眉來眼去地和多名女性認識保持曖昧關係,三十歲的港女曾少兒和來自於內地的三十五歲的陳水娥均為關振興同居女友,關振興已婚有一名妻子,案發時他在三個住家輪流居住。陳水娥於2004年與關振興發生關係,關振興向陳水娥透露自己還有一名女友,關和陳在2006年與荃灣街頭與曾少兒偶遇,兩女首次見面。2007年2月,陳水娥為關振興生下一名女嬰,在一個月後,關振興安排兩女一同吃飯,直到同年八月曾少兒也開始懷孕,都一直保持友好,時而吃飯。後來,關振興建議陳水娥搬到曾少兒的住所和她一起住,並且可以一起照顧陳水娥的女嬰,曾少兒拒絕了關的建議,但是還是和陳水娥保持親密關係。8月20日上午,曾少兒約好了去看望陳水娥,那天曾少兒帶了一些粥,兩人吃完之後聊天,曾少兒建議為陳水娥做面部護理,陳就同意了,於是曾為陳洗臉和敷面膜。當陳水娥敷了十五分鐘面膜後,問曾少兒是否時間已到可以去沖洗時,曾說讓她多等會兒。
忽然間,陳水娥感到頸部被東西圍住了,呼吸困難,血液不暢,立即將手指帶入該東西和頸部之間,但因為臉上覆滿面膜,阻擋視線,只能盲目掙扎。這時,曾少兒拿起高跟鞋猛烈朝陳水娥的頭部擊打,陳水娥感到呼吸阻塞並且要昏迷之際,伸手扯到曾少兒的頭髮,兩人廝打起來,這時,陳水娥從椅子跌落在地上,面膜脫落,發現自己被一條膠索纏在脖子上,並且還在持續被曾少兒按壓頸部,用力拽拉膠索,陳水娥大聲呼叫並且說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