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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全集第二卷:我的精神家園 作者:王小波

自序(1)

年輕時讀蕭伯納的劇本《巴巴拉少校》,有場戲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工業巨頭安德謝夫老爺子見到了多年不見的兒子斯泰芬,問他對做什麼有興趣。這個年輕人在科學、文藝、法律等一切方面一無所長,但他說自己有一項長處:會明辨是非。老爺子把自己的兒子暴損了一通,說這件事難倒了一切科學家、政治家、哲學家,怎麼你什麼都不會,就會一個明辨是非?我看到這段文章時只有二十來歲,登時痛下決心,說這輩子我幹什麼都可以,就是不能做一個一無所能,就能明辨是非的人。因為這個原故,我成了沉默的大多數的一員。我年輕時所見的人,只掌握了一些粗淺(且不說是荒謬)的原則,就以為無所不知,對世界妄加判斷,結果整個世界都深受其害。直到我年登不惑,才明白蕭翁的見解原有偏頗之處;但這是後話——無論如何,蕭翁的這些議論,對那些淺薄之輩、狂妄之輩,總是一種解毒劑。

蕭翁說明辨是非難,是因為這些是非都在倫理的領域之內。俗話說得好,此人之肉,彼人之毒;一件對此人有利的事,難免會傷害另一個人。真正的君子知道,自己的見解受所處環境左右,未必是公平的;所以他覺得明辨是非是難的。倘若某人以為自己是社會的精英,以為自己的見解一定對,雖然有狂妄之嫌,但他會覺得明辨是非很容易。明瞭蕭翁這重意思以後,我很以做明辨是非的專家為恥——但這已經是二十年前的事了。當時我是年輕人,覺得能潔身自好,不去害別人就可以了。現在我是中年人——一個社會里,中年人要負很重的責任:要對社會負責,要對年輕人負責,不能只顧自己。因為這個原故,我開始寫雜文。現在奉獻給讀者的這本雜文集,篇篇都在明辨是非,而且都在打我自己的嘴。

倫理問題雖難,但卻不是不能討論。羅素先生雲,真正的倫理原則把人人同等看待。考慮倫理問題時,想替每個人都想一遍是不可能的事,但你可以說,這是我的一得之見,然後說出自己的意見,把是非交付公論。討論倫理問題時也可以保持良心的清白——這是我最近的體會;但不是我打破沉默的動機。假設有一個領域,謙虛的人、明理的人以為它太困難、太曖昧,不肯說話,那麼開口說話的就必然是淺薄之徒、狂妄之輩。這導致一種負篩選:越是傻子越敢叫喚——馬上我就要說到,這些傻子也不見得是真的傻,但喊出來的都是傻話。久而久之,對中國人的名聲也有很大的損害。前些時見到個外國人,他說:聽說你們中國人都在說“不”?這簡直是把我們都當傻子看待。我很不客氣地答道: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你認識的中國人都說“不”,但我不認識這樣的人。這倒不是唬外國人,我認識很多明理的人,但他們都在沉默中,因為他們都珍視自己的清白。但我以為,倫理問題太過重要,已經不容我顧及自身的清白。

倫理(尤其是社會倫理)問題的重要,在於它是大家的事——大家的意思就是包括我在內。我在這個領域裡有話要說,首先就是:我要反對愚蠢。一個只會明辨是非的人總是憑胸中的浩然正氣做出一個判斷,然後加上一句:難道這不是不言而喻的嗎?任何受過一點科學訓練的人都知道,這世界上簡直找不到什麼不言而喻的事,所以這就叫做愚蠢。在我們這個國家裡,傻有時能成為一種威懾。假如鄉下一位農婦養了五個傻兒子,既不會講理,又不懂王法,就會和人打架,這家人就能得點便宜。聰明人也能看到這種便宜,而且裝傻誰不會呢——所以裝傻就成為一種風氣。我也可以寫裝傻的文章,不只是可以,我是寫過的——“文革”裡誰沒寫過批判稿呢。但裝傻是要不得的,裝開了頭就不好收拾,只好裝到底,最後弄假成真。我知道一個例子是這樣的:某人“文革”裡裝傻寫批判稿,原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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