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反這事件已經跟我有了千絲萬縷的聯絡。即便我知道,大明王朝只有276年的壽命,在華夏五千年的歷史長河中不過是彈指一揮間。即便漢王謀反必將失敗,但是,間諜工作不是請客吃飯,這是一份需要極高智慧與膽量的技術活。我若不能成功,就只有成仁了。
但是,容疏狂已死,我是方怡,這件事跟我壓根沒有一點關係。我可不想為了什麼忠烈名士的頭銜,就把自己的小命丟掉。對我來說,這個時代,既沒朋友,也沒愛人,自然是生命的價值最高。
所以,我做出一個雖然不太偉大,卻無疑最實際的決定——跑路!
不過,在跑路之前,首先得有路費,很多很多的路費。其次是易容,能變性當然更好。我徹底理解林平之先生了,在這個爾虞我詐,弱肉強食的江湖上,沒有武功,或武功低微,簡直混不下去。
跟著風亭榭走了兩天之後,我簡直沒有力氣活下去。天知道,他發什麼神經,一會拖著我發瘋一樣的跑,一會休息兩三個時辰,像個傻瓜一樣在樹林裡乾坐著。放在光明正大的官道不走,專挑那些荊棘難走的山路。一會騎馬,一會坐轎,有一次居然還搭乘了一輛糞車。更有才的是,當他身穿一襲白衣,坐在臭哄哄的糞桶上時,仍能保持著那副高雅出塵的神情,真是難為他了。
不管怎麼樣,這對我來說是件好事,因為我終於找到了一個要錢的藉口——經過兩天慘無人道的生活,我的衣服已經被無數硬草樹枝劃得破破爛爛,不成樣子,估計拿根綠竹棍,往乞丐堆裡一站,他們都得朝我吐口水——把我當幫主了。
到達南京城時,我立刻表明態度。“姓風的,不管你有什麼計劃。我要休息三天,這三天裡,我哪裡也不去。”說完,就往床上一躺,感覺全身痠痛,骨頭們紛紛鬧著要分家。
出乎意料的是,他一反往常的強硬態度,居然同意了。“好!”
“還有,我要點銀子。”
“多少?”
“你有多少?”
“三百兩銀票,還有些碎銀。”
我坐起來,兩眼看著他,儘量做出楚楚動人的表情,幽怨的說:“要是你不介意的話,就請給我三百兩吧!”
假如古龍不曾欺我,那麼江湖上的豪傑們行俠仗義,扶危濟貧,通常都是一擲千金,連眼睛也不眨一下。但是,他的反應跟小說裡描寫的有所出入,他居然搖了搖頭。
“兩百。”我改口。
“不行!”
“一百五十兩。不能再少了。”
“這是我的銀子。”他強調。
我頓時惱羞成怒,吼道:“你沒長眼睛嗎?我是個女孩子,可你看看我穿的這叫什麼?乞丐裝不流行了兄弟。”
他吃驚不小:“據我所知,容姑娘生平最恨有人把你當女子。”
我冷笑:“哈!很抱歉給你這樣的錯覺。要是我沒聽錯的話,你剛才可是叫我姑娘?”
“對不起,是我疏忽了。這是兩百的銀票。”他遞給銀子,忍不住又道,“不過,恕我冒昧,做一件衣服,用不了這麼多銀子。”
“謝謝提醒!”我立刻回覆他,“但是,我也不會只做一件衣服的。”
他無奈的轉身出門,剛走到門口,忽然又道:“我會叫人把裁縫請來,你最好不要出這個客棧。”
“為什麼?”
“這裡比較安全。”
我暈!就因為我不懂武功,必須像個犯人,到哪裡都被禁足,這是什麼世道啊,為什麼我沒有穿越到宮廷侯門,那裡門檻雖高,卻完全不需要武功這項特殊技能,而且每天吃香喝辣,穿金戴銀,還能和皇子將軍們調調情,只需要懂些風花雪月的詩詞小曲就能輕鬆搞定,天知道,那可都是我的強項啊。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