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的話,確實應該如此!
但是……
他姓劉……
想當年。劉濞的老爹,劉仲被劉邦封為代王。坐鎮長城腳下,與匈奴直接接壤。
劉邦的本意是鍛鍊鍛鍊自己的這個哥哥。
結果,劉邦萬萬沒有想到,老劉家居然出了這麼個慫貨。
當匈奴大兵壓境時,劉仲根本管都沒管自己的封國、百姓和軍隊,直接丟下自己的國家人民與財富,一溜煙就跑去了雒陽。
其跑路速度,別說漢室了,就是匈奴人也只能感慨:追之不及啊!
換了其他任何一個人。臨陣脫逃,就這一條,哪怕是個卒子,也要以軍法行事,立刻斬首示眾。
但劉仲屁事沒有。
僅僅只是廢為合陽候而已。
他的兒子劉濞,後來更因有軍功的原因,而被立為吳王。
所以,劉闢光別說是腰斬了。
就是砍頭,都不行!
更何況。劉氏還有將相不辱的潛規則。
只要不是謀反,大逆不道或者亂X等十惡不赦的大罪。
兩千石以上,就已經等於有張免死金牌了。
雖然這個免死金牌,很多時候會失效。
但在老劉家內部。其信譽卻是剛剛的。
漢室鼎立至今,從未有任何一個姓劉的宗室,被送上斷頭臺。
哪怕是吳王劉濞。謀反失敗後,也是被東甌人所殺。
曾經的歷史上。劉濞之外的其他作亂六王,也都得到了准許服毒自殺的優待。
講道理的話。劉徹若以現在的所謂‘役使國人過律’‘橫徵暴斂’這兩個罪名來處置劉闢光。
那麼,最後,最多也就是個廢為列侯,依舊能讓他過上不錯的生活。
但,劉徹怎麼能讓劉闢光這樣輕鬆就過關?
劉徹嘆了口氣,道:“濟南,朕之宗叔,朕不忍致法於王,廷尉再議之!”
這是必然要做的樣子。
不管從傳統還是禮法綱常來講,都要如此。
侄子怎麼可以隨便定叔叔的罪呢?
皇帝豈能不顧同族之情,處置自己的親戚呢?
就算要處置,也必須有確鑿的證據來證明,再不處理他,這天下就要滅亡,天地就要崩裂,上帝就要發怒。
然後,皇帝才能在這樣嚴重的後果面前,忍痛處罰。
“陛下!”這個時候,早已經跟劉徹談妥了交易的梁王劉武,忽然站起身來,拜道:“臣以為,濟南王闢光,身為濟南之主,受陛下、先帝隆恩,不思上報君父,下安黎庶,反而橫徵暴斂,目無王法,羞高帝之靈,慚齊悼惠王之德,上有負祖宗宗廟之託,下,獲罪於濟南士民,使民怨沸騰,四海不安!”
“臣受先帝之託,先帝許臣為天下諸侯王宗室之宗伯,臣不敢不奉先帝之命,斗膽上書陛下:濟南王臣闢光,實無人臣之像,不能奉宗廟社稷,宜當除其封國,去其王號,命其告罪於高廟!”
滿殿大臣,頓時都是一副瞎了我的24K氪金狗眼的模樣!
梁王什麼時候跟濟南有深仇大恨了?
看梁王這樣子,大抵是不弄死濟南不罷休了吧?
尤其是那一句告罪於高廟……
簡直就是要將劉闢光丟到大鼎裡給烹了!
甚至,比這個還要慘!
什麼樣的情況下,一個諸侯王才需要去高廟告罪?
必然是他獲罪於天的時候。
都獲罪於天了,禱告也沒有用了。
就算不被自殺,也會被暴斃!
然而,大家的想法,顯然有些沒有跟上節奏。
劉武之後,劉徹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