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悶棍近乎瘋狂的舉著砍刀,追著金盃跑了三百多米,才氣喘吁吁的停下來。剛才他打的有點激動,熱血噴張,現在總算是緩和了一些。平靜了一下之後,毛悶棍才想到了趙順天還躺在地上。
他慢慢扶起被打得近乎四肢骨折的趙順天,心裡暗罵:“狗孃養的!下手真他ma很,把人都打成這樣了!”
毛悶棍一把背起趙順天,說道:“天哥,我送你去醫院,這幫混蛋要是在敢來,我一定要砍殘廢幾個!”
話說金盃開出去五百多米,薛瘋子突然發現,剛才和他一起去打架的張躍竟然沒有跟著上車,沒上車,他會在什麼地方?
張躍是不會逃跑的,他自認為自己的功夫了得,等閒之輩根本就不是他的對手,對方是兩個學生,而且,其中一個學生已經被打的根本就從地上爬不起來了,此時的張躍等於單挑一個學生。
如果單挑一個學生他都要逃跑的話,這事情傳出去,會被江湖上的人笑話的。
剛才一幫人打架的時候,張躍一直站在後面,沒有動手,因為剛才是薛瘋子當著十來號人打人家倆學生,張躍覺得這樣以多欺少的鬥毆有損他的名聲,但更然他覺得丟臉的是,薛瘋子的十來號人竟然被倆大學給嚇跑了。
此時,趙順天也從地上爬起來,雖然他全身上下都留著鮮血,不過他站起來的時候,還是氣勢如虹,完全沒有認輸的意思。
張躍看著眼前的倆個大學生,從他們身上,張躍確實看出了一絲霸氣,這中霸氣在其他年輕人當中很難找到,與其說是霸氣,倒不如說是一股子狠勁兒,凡事帶著這股子狠勁兒的人,都能做成大事。
當同樣帶著狠勁兒的人碰到一起,要麼成為朋友,那麼成為死敵。張躍也有狠勁兒,但是他不會和趙順天、毛悶棍二人成為好朋友,他們只能成為敵人,在他們初次見面的時候,他們就已經是站在敵對戰場的位置,這樣的初見也預示這一個結局,那就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我們不想打架,你滾蛋!”趙順天說道,他確實不想打架,這個人家裡有錢,是個富家公子,越是有錢人,越是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打架只是為了彰顯自己的牛逼之處,但不想把事情鬧大,更不想出人命。
毛悶棍手裡還攥著菜刀,只要打個趙順天發話,他肯定毫不猶豫的拿著菜刀就往上衝,拼了命的張躍火拼,但是自己的大哥沒有發話,反而是想息事寧人。
但是張躍沒有給趙順天這個息事寧人的機會,他沒有轉身離開,而是一步一步的走進這倆人,雙方的距離本來就不願,而此時,張躍離他們越來越近。
趙順天和毛悶棍畢竟都是剛剛上大學的學生,在學校裡打架的次數雖然多不勝舉,也動過刀子,但是,還從沒見過,眼前這麼猙獰的人物,這個人每一步的靠近,都給他們帶來了巨大的心理壓力。
“你聽見沒有,我們不想打架,你要是再過來,我就砍死你!”站在趙順天身旁的毛悶棍說道,張躍看得出,他們倆大學生現在很緊張,他們的身子都在發抖。
張躍以為對方緊張就是害怕,自己一個人完全能不費吹灰之力就把這倆人幹倒,也好在在這裡揚了威風出了名,以後來這學校裡面泡學生妹,不是更有面子。
但是張躍錯了,有這麼一個成語,叫做衰兵必勝,還有一個成語,叫做窮寇莫追。
當你把對方逼到一定程度,讓對方退無可退的時候,也許他們會爆發出自己強大的潛力,然後跟你拼命。也許張躍不怕拼命,因為張躍知道,即便是拼命,自己也能戰勝對方,但是張躍又錯了,一個人的潛力是無限的,尤其是兩個有殺人潛力的年輕人,跟這樣的人拼命,是他自己這輩子最大的錯誤,也就是因為這次拼命,葬送他的性命。
張躍不聽毛悶棍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