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漢的對手經常叫他“野蠻人”,孩子以為用在他喜歡的人身上的詞都是好詞,所以他就把自認為好的詞用在了我們的身上。
教孩子在看動畫片時注意用眼衛生,也很必要。幼兒園查體時,眼睛出問題的孩子的比率有逐年增高的趨勢,也許和電視有關。
我和小朋友吵架了
如果不很嚴重,讓他自己想辦法處理吧。
孩子和小朋友吵架了,胳膊被抓破了一點兒,怎麼處理呢?有的家長毫不猶豫地去找老師,查明原委,如果自己的孩子吃了虧,順便告一狀,言外之意還有對老師沒能盡職盡責的不滿。還有的家長直接找到那個孩子的家長辨明情況。也有的家長認為如果不很嚴重(沒受較重的傷,孩子的情緒沒有長時間受到影響),就不必在意。
我同意後一種意見。人與人之間的矛盾是難免的,爭吵、打架也是處理矛盾,調節人際關係平衡的一種方式,雖然是一種過激的方式,但有時我們不得不用。成|人如此,孩子也如此。我們教育孩子要團結友愛,不打架,不罵人,可是誰又能真正做到呢?更何況從心理學的角度講,憤怒的情緒是需要適度宣洩的,一味地壓抑、剋制、忍耐負面情緒會對自己的身心造成傷害。
我們不必絕對地認為“不打架,不罵人”才是好孩子,也不必向孩子灌輸“唯一、僅有”的是非標準,因為在現實生活中有些是行不通的。想一想,人在情緒激動時,有多少人能依理性行事呢?“怎麼做”和“應該怎麼做”有時是很難統一的。有的家長曾經跟我抱怨:我們用好孩子的標準教育孩子,孩子在幼兒園卻總是挨欺負,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我們又覺得孩子太窩囊,又開始教他學習打架,他的爸爸伸出胳膊,讓他練習打人,他就是不敢。這位家長可以說是枉費心機。因為我們在前面已經討論過,孩子自己懂得如何“擺平”人際之間的關係,那是與生俱來的。家長的過度保護,或是過多的管教,反倒會壓抑了或使孩子喪失了這種天生的能力,甚至會給孩子人為地製造心理矛盾,孩子的頭腦中裝滿了“絕對正確的標準”,在處理現實問題時卻不能靈活運用,不知所措。
吵架也是一種學習,是孩子成長的必要經驗。孩子要學習在矛盾衝突中如何與人交往,如何處理問題,孩子還要學習自我擔當,自己為所做事情的後果負責。家長不過多參與,過分保護,過多管教,就是給孩子提供了學習、鍛鍊的機會。
當然,並不是說我們對孩子的問題不管不問,放任自流。我們可以借這樣的機會,跟孩子討論處理人際關係的規則。比如,“我不欺負別人,但也不能被別人欺負”,“只有關心別人,幫助別人的人才會受到別人的喜歡”,“吵架時也要遵守規則,就像我們要遵守交通規則一樣”。
爸爸媽媽又吵架了
不爭吵的婚姻不一定是好的婚姻,在孩子面前大人的一味剋制也不一定是好事。
模範婚姻的標準可以是互敬互愛,相敬如賓,但那只是一時能做到,不可能一世都做到,果真一直把婚姻保持在這樣的狀態,那就不是模範婚姻,而是有問題的婚姻了。我們不可能拋開人之常情和現實生活把婚姻理想化,尤其是孩子已經3、4歲的夫妻,家庭的負擔,工作的壓力,社會的變革所帶來的心理壓力,最重要的是彼此的倦怠感,兩個人辛苦建造的婚姻之舟極容易在此時顛簸。婚姻關係必然經過不斷的磨合而逐漸走向成熟,矛盾爭吵是難免的,這就是現實。
3~4歲(7)
有的夫妻擔心父母的吵鬧會給孩子帶來負面影響,比如孩子擔心父母離婚拋棄自己,孩子可能不再尊敬父母,或者孩子會學習父母吵架的樣子等等,因此在孩子面前一再剋制,寧願彼此迴避或僵持,冷戰很久,也不願當面吵得面紅耳赤。還有的夫妻善於粉飾太平,掩飾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