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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又隱藏著,指著它們讓人看,即使是堯、舜恐怕也會看不清楚。人臉上有顏色的部位據說有七十多個,如果臉頰肌膚明淨清潔,各種顏色都很清晰,那麼即使是很細微的憂喜情緒,都可以看得清楚,給他相面的人,十個不會弄錯一個。如果臉面黝黑醜陋,泥垢老厚而遮蓋了臉上的各個部位,給他相面的人,十個有九個要弄錯。

【原文】

85·10夫文由語也,或淺露分別,或深迂優雅,孰為辯者?故口言以明志,言恐滅遺,故著之文字。文字與言同趨,何為猶當隱閉指意?獄當嫌辜,卿決疑事,渾沌難曉,與彼分明可知,孰為良吏?夫口論以分明為公,筆辯以荴露為通,吏文以昭察為良。深覆典雅,指意難睹,唯賦頌耳!經傳之文,賢聖之語,古今言殊,四方談異也。當言事時,非務難知,使指閉隱也。後人不曉,世相離遠,此名曰語異,不名曰材鴻。淺文讀之難曉,名曰不巧,不名曰知明。秦始皇讀韓非之書,嘆曰:“猶獨不得此人同時!”其文可曉,故其事可思。如深鴻優雅,須師乃學,投之於地,何嘆之有?夫筆著者,欲其易曉而難為,不貴難知而易造;口論務解分而可聽,不務深迂而難睹。孟子相賢,以眸子明瞭者。察文,以義可曉。

【註釋】

由:通“猶”。

獄:獄吏,負責審判的官吏。當:審判定罪。嫌辜:疑難案件。

公:通“功”。精美。

秦始皇讀韓非之書:事見《史記·老莊申韓列傳》。

據本書《佚文篇》“獨不得與此人同時”,“猶”字衍,當刪。

事見《孟子·離婁上》。

【譯文】

寫文章如同說話一樣,有的通俗易懂條理清楚,有的深奧曲折隱晦不明,哪一種屬於善辯的人呢?說話是為了表達人的思想,說過的話恐怕遺忘消失,所以就用文字記錄下來。文字與說話是同一個目的,為什麼寫文章要把宗旨隱蔽起來呢?獄吏審理疑難案件,廷尉處理有疑問的事情,有的含糊不清,和那辦得清楚明白的相比,哪一個是好法官呢?說話以明白流暢為精妙,寫文章以宗旨清楚為暢通,公文以明白準確為優秀。深奧隱晦,使人難以明白其宗旨的,只有像“賦”、“頌”這類文體。經傳上的文章,聖賢的語言之所以不容易懂,是由於古今的語言不一樣,各地的方言不相同的緣故。古人說話論事的時候,並不是竭力要讓人難懂,把含意隱蔽起來。後人看不懂古人的文章,是由於時代相距太遠了,這隻能說是語言不同,不能稱古人才智博大。內容膚淺的文章如果叫人難於讀懂,這叫做笨拙,不能稱為才智高明。秦始皇讀了韓非的書,讚歎說:“我怎麼偏偏不能和這個人生活在同一時代呢!”正是由於韓非的文章可以使人讀懂,所以他講的事情才能引人深思。如果韓非的文章深奧難懂,必須有老師指導才能讀懂,那麼秦始皇就會把它扔在地上,還有什麼讚歎可言呢?寫文章的人,應該力求作品讀起來通俗易懂而寫的時候卻很費力,不應該推崇那種讀起來晦澀難懂而寫的時候卻不費力的文章;口頭論述要力求解釋明白,使人可以聽懂,而不能為了追求深奧曲折,使人難於聽懂。孟子看一個人賢與不賢,是以瞳人清亮與否作為標準,同樣,考察文章好壞,要以道理明白與否作為標準。

【原文】

85·11充書違詭於俗。或難曰:“文貴乎順合眾心,不違人意,百人讀之莫譴,千人聞之莫怪。故《管子》曰:‘言室滿室,言堂滿堂。’今殆說不與世同,故文刺於俗,不合於眾。”

【註釋】

引文見《管子·牧民》。

【譯文】

王充的著作與世俗見解相對立。有人說:“寫文章貴在符合大眾的心意,不違揹人們的心願,應該做到百人讀了不批評,千人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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