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部分 (第3/5頁)

(3)以上事參見《史記·白起王翦列傳》。

(4)更:“更”、“受”,古通。服更:接受。

(5)不亡:不死。這裡是不該死的人的意思。

(6)伏:受到。

【譯文】

秦昭襄王賜給白起一把劍,白起把它放在脖子上將要自殺,喊道:“我對天有什麼罪?”過了好一會兒,說:“我本來該死。長平戰役,趙國士兵投降的有好幾十萬人,我欺騙而且全部坑殺了他們,這足以要我死,”於是自殺了。白起知道自己以前的罪過,因此接受了後來的懲罰。白起知道自己罪過的原因,卻不知道趙國士兵被坑殺的原因。如果天確實懲罰有罪過的人,那麼,趙國投降計程車兵對天有什麼罪呢?如果任軍隊亂砍亂殺,那四十萬人中一定有不該死的人,不該死的人,為什麼以他們的善行無罪而竟然被坑殺了呢?投降計程車兵不能以善行蒙受上天的保祐,白起為什麼偏偏因為他的罪過而受到天的懲罰呢?由此說來,白起的話錯了。

【原文】

21·6秦二世使使者詔殺蒙恬(1),蒙恬喟然嘆曰(2):“我何過於天,無罪而死?”良久,徐曰:“恬罪故當死矣。夫起臨洮屬之遼東(3),城徑萬里(4),此其中不能毋絕地脈(5)。此乃恬之罪也。”即吞藥自殺(6)。太史公非之曰:“夫秦初滅諸侯,天下心未定,夷傷未瘳(7),而恬為名將,不以此時強諫,救百姓之急,養老矜孤,修眾庶之和,阿意興功(8),此其子弟過誅(9),不亦宜乎!何與乃罪地脈也(10)?”

【註釋】

(1)詔:皇帝下命令。蒙恬(ti2n田)(?~公元前210年):秦國名將。秦統一六國後,率兵三十萬擊退匈奴貴族,收河南地(今內蒙古河套一帶),修築長城。守衛數年,匈奴不敢進犯。後為秦二世所迫,自殺。

(2)喟(ku@潰)然:大聲嘆息的樣子。

(3)臨洮(t2o桃):古縣名。秦置,治所在今甘肅省岷縣。因臨洮水而得名。屬(h(主):至。

遼東:郡名。戰國燕置郡。治所在襄午(今遼陽市),轄境相當於遼寧省大淩河以東。

(4)城:指長城。徑:經過。

(5)地脈:古代有人認為地也有脈,如果斷絕地脈,是對地犯了罪。

(6)以上事參見《史記·蒙恬列傳》。

(7)夷:通“痍”。痍傷:創傷。瘳(ch#u抽):病好了。

(8)《史記·蒙恬列傳》“阿”字前有“而”字,可從。阿:迎合。興功:指興武功,修長城。

(9)此句《史記·蒙恬列傳》作“此其兄弟遇誅”,可從。

(10)引文參見《史記·蒙恬列傳》。

【譯文】

秦二世派使者持詔令去殺蒙恬,蒙恬大聲地嘆息道:“我對上天犯了什麼罪過,卻要無罪而死呢?”過了好一會,又慢慢地說:“我的罪本來該死。起自臨洮,直到遼東,築長城,挖溝渠,經過一萬里,這中間不可能不斷絕地脈。這就是我的罪過。”便立刻服藥自殺。太史公責怪他說:“秦國剛滅掉諸侯,天下人心還沒有安定,創傷尚未治好,而蒙恬作為名將,不在這個時候極力規勸皇上,拯救百姓的急需,恤養老人,憐憫孤兒,使百姓能和平地生活,卻去迎合皇上心意興武功,築長城,這樣說來,他們兄弟遭受誅殺,不也應該嗎!為什麼卻要怪罪“地脈”呢?

【原文】

21·7夫蒙恬之言既非,而太史公非之亦未是。何則?蒙恬絕脈(1),罪至當死。地養萬物,何過於人,而蒙恬絕其脈(2)?知己有絕地脈之罪(3),不知地脈所以絕之過。自非如此,與不自非何以異?太史公為非恬之為名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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