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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現。亡:消亡,隱藏。

(2)厲(l4i癩):通“癩”,即麻風病。

(3)參見《弘明集》卷三宗炳答何衡陽書、《鹽鐵論·殊路》。

(4)狌狌(x9ng星):猩猩,狌狌知往:《淮南子·汜論訓》高誘注說,猩猩見人走過,能叫出名字,這叫“知往”。

(5)乾(gan甘)鵲:喜鵲。《實知篇》作“鳱鵲”。乾鵲知來:《淮南子·汜論訓》高誘注說,人要有喜事,喜鵲就會叫起來,這叫“知來”。

(6)比:相似,跟。。一樣。

(7)網:《史記·老莊申韓列傳》與本書《知實篇》均作“綸”,可從。綸(l*n倫):釣魚線。

(8)矰(eng增):一種繫著絲線的短箭。

(9)引文參見《史記·老莊申韓列傳》。

(10)可:疑“事”草書形近而誤。“實事”本書常連文,可證。

【譯文】

然而龍之所以被認為是神物,是因為它能收縮與伸長自己的身體,形體可以時隱時現。能收縮與伸長自己的身體,形體可以時隱時現,不足以認為是神物。豫讓吞下木炭,用漆塗身變得像得了麻風病一樣,使人無法識別他的形體。子貢拔掉鬍鬚裝成女人,讓人不曉得他原來的樣子。龍變化身體自動隱藏起來,人不過不能察覺,這是由於它變化和隱藏得巧妙。動物的天性也有生下來就這樣的。像猩猩知道過去的事情,喜鵲知道未來的事情,鸚鵡會說話,這三種不常見的動物跟龍一樣,天性就能這樣變化。要是以巧變為神物,豫讓、子高就是神人了。孔子說:“水裡遊的東西可以用魚線來釣,天上飛的東西可以用矰來射。至於龍,我不知道它能乘駕風雲上升至天。今天我看見老子,他大概就同龍一樣吧!”龍乘駕雲上天,雲消失就下來。動物一類的可以考察,上天下地可以知道,卻說孔子不曉得。以孔子的聖明,尚且不知道龍,何況庸人智慧低下,有好奇的性格,沒有實事求是的精神,於是認為龍是神物而且會升天,這就不足奇怪了。

雷虛篇第二三

【題解】

本篇中王充駁斥了把打雷說成是上天發怒,有意懲罰暗中犯有過錯的人,這一毫無事實根據的說法,故篇名叫“雷虛”。

王充認為,雷是一種火,因為被雷打死的人,頭髮鬍子被燒焦,面板被烤煳,屍體上能嗅到火氣。他進一步指出,打雷是一種自然現象,是陰陽二氣互相碰撞、衝擊而形成的。還打了個通俗的比方,像把一斗水倒在冶煉金屬的火上能發出很大的響聲和灼傷人體一樣。“陽氣為火猛”,發出的聲音就更巨大,“中傷人身,安得不死”。王充強調,“雷之所擊,多無過之人”,可見雷“妄擊不罰過”。至於雷打死人,他指出,只是一種偶然事件,“人在木下屋間,偶中而死”。最後王充得出結論,說打雷是上天發怒,雷打死人是上天懲罰“陰過”的說法,是沒有事實根據的“虛妄之言。”

【原文】

23·1盛夏之時,雷電迅疾(1),擊折樹木,壞敗室屋,時犯殺人。世俗以為擊折樹木、壞敗室屋者,天取龍;其犯殺人也,謂之陰過(2),飲食人以不潔淨,天怒,擊而殺之。隆隆之聲,天怒之音,若人之呴籲矣(3)。世無愚智,莫謂不然。推人道以論之,虛妄之言也。

【註釋】

(1)疾:聲音大。

(2)本句《藝文類聚》卷二《太平御覽》卷十三引《論衡》文作“謂之有陰過”,可從。

(3)呴(h%u吼):通“吼”。籲(y)玉):大喊。呴籲:這裡是怒吼的意思。

【譯文】

炎熱夏天的時候,雷電迅猛響亮,擊斷樹木,毀壞房屋,有時還危害殺人。世俗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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