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早起來,告別了已經開始悶頭幹活的王鐵匠,出門先找了一家客棧,雖然老闆不是很想讓我們住進去,老闆娘卻及時按住了我們想收回袋裡的銀子,不過在發覺了我們只有這點銀子之後,差點立刻反悔,好說歹說之下,才給我們安排了一間又破又小的房間,居然要五兩銀子一天,還反覆說明說只能住三天——三天就三天吧,雖然看來去其他客棧的話也不會好到哪裡去,不過反正我們也不打算在本城久留,三天已經足夠了。
然後我就照馬老大昨天說的,到文具店去買了些最便宜的白糙紙,還有顏色介乎於黑褐之間的劣質墨水,順便跟老闆討了根他正打算扔掉的舊筆,再在隔壁的雜貨鋪買了些麵粉和兩個小木桶,興高采烈地回到客棧,開始執行我們的計劃。
其實該計劃很簡單,好像也有點荒謬,就是由我執筆,寫一些個尋找聶小無的告示,內容如下:
尋 人
尋聶小無,男女不詳,年紀不詳,特徵不詳,其人自知,他人莫問。
請本人見佈告後三日內速與某某客棧某某房馬六兒或小刀聯絡,逾時不候。
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
馬老大先寫了一張,然後我依樣“畫”了一張。她堅持一定要我寫,理由是我那自己那快要忘記的特殊筆跡,但多數字都不認識,只能照著樣子“畫”一個,然後照著自己的樣子“畫”完了所有的36張紙,最後一張完成後,再跟馬老大寫的那張比比,簡直走形走得慘不忍睹,我甚至懷疑別人是否能看懂,也很擔心會不會引發什麼事端,不過馬老大倒很滿意,覺得她還能看懂,別人也一定能看懂,而且反覆跟我擔保絕對不會有人來干擾,正好她已經打好兩桶漿糊,我們便就分頭四下去貼告示了。
貼的時候有很多人好奇地圍觀,不過看了幾眼之後多半就避之唯恐不及了,連巡邏的官兵看了看都沒上來阻擋我,而是立刻假裝沒看見,遠遠閃開去。我這才佩服馬老大的見地,也才真正知道了“聶小無”三個字的影響力,雖然對這麼做能有什麼結果尚且有些懷疑,倒也覺得滿好玩的,越貼越起勁。
午後,各自貼完,在昨天的麵館碰面,為了表示慶祝大吃了一頓,數數剩下的銀子,刨掉房錢就所剩無幾了,於是打道回客棧,不出所料地在門口碰到了等候已久的老闆娘,為了告示的事情劈頭蓋臉將我們大罵了一通,不過結果有點讓我們意外,居然只是要求我們將房錢加到十兩一天。馬老大欣然同意,但也很老實地告訴她這樣我們就只能住過今晚了,老闆娘卻表示無所謂,房錢先付,明天中午之前退房走人就好。馬老大立刻付了十兩銀子,然後拉著我逃也似地回到房間裡,倒在床上哈哈大笑個不停。
我倒有點發愁起來,等她笑完了,才問道:“那明天我們怎麼辦呢?”
馬老大笑道:“明天我們就動身呀,這一路向東,大大小小的城鎮多得很,不愁沒有地方去。”
我急道:“不是說這個,我們告示上不是讓聶小無三日內來找我們嗎?可是我們明天就走了……”
馬老大笑道:“我還以為你多少有點進步了呢,這些告示只怕這會兒已經被人全撕掉了,哪還有什麼三日不三日的,要不是老闆娘加房錢,我們明天還得再寫一批出去貼呢。這樣也好,明天至少可以僱輛車了,不然還得走路哪。”
我納悶道:“那我們就這樣一路走一路貼,能被聶小無看到的機會也很少啊……”
馬老大笑道:“傻子,聶小無不管是一個人也好,一群人也好,能有那樣的作為,在江湖中的眼線一定是很多也很雜的,只要被其中一個眼線看到,我們的目的就達到了,所以機率還是很高的,別擔心。”
我想了想也有道理,不過還有個問題。“他看到了真的會來找我們嗎?那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