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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得,即使是五帝三王也不能離開翻譯而獨自懂得四方民族的語言,何況天與人不是同一種形體,聲音跟人不一樣!人不知道天要做什麼,天又怎麼能知道人要做什麼呢?假使天是實體,耳朵離地面太遠就不能聽見人說話。假使天是氣,氣同雲彩煙霧,怎麼能聽得懂人的話!解釋災變的人說:“人在天與地之間,就像魚在水中一樣。人能夠用行為感動天地,就像魚動能震盪水一樣。魚動水被震盪,就能使氣受感應發生變化上達於天。”這不是事實。假使真是這樣,也不會上達於天。魚身長一尺,在水中動,震動旁邊的水不會超過數尺,大的不過與人一樣,所震盪的遠近不過百步,而一里之外仍然安然清徹平靜,因為離得太遠了。如果說人操行的善惡能使氣變動,那麼其遠近應該跟魚震盪水的遠近相等,氣受人操行善惡感應變化的範圍,也應該跟水一樣。人這七尺小的形體,形體中細微的氣,不過跟蒸熟一鼎食物所需的氣相同,卻要從下面的地向上感動上天,怎麼能達到那麼高呢?況且宋景公是個賢者。賢者的操行,比上達不到聖人,比下超不過惡人。談到世間上的聖人沒有不說堯、舜的,講到惡人沒有不罵桀、紂的。堯、舜的操行多善行,並沒有使火星移動地方而延長壽命的效驗;桀、紂的政治多惡行,也沒有火星降災的效驗,反而有宋景公逃脫災難不早死的應驗。宋景公說了三句好話,得延長壽命二十一年,那麼堯、舜就應該得到延壽千歲,而桀、紂就應該夭折。如今則不然,他們各人隨順自己的年壽而終,堯、舜、桀、紂,都活到了近百歲。這樣看來,子韋的話終究是不可靠的,宋景公延長壽命的說法是假的。

【原文】

17·5且子韋之言曰:“熒惑,天使也(1),心,宋分野也,禍當君。”

若是者,天使熒惑加禍於景公也,如何可移於將相,若歲與國民乎?天之有熒惑也,猶王者之有方伯也(2)。諸侯有當死之罪,使方伯圍守其國(3)。國君問罪於臣,臣明罪在君。雖然,可移於臣子與人民。設國君計其言,令其臣歸罪於國(4),方伯聞之,肯聽其言,釋國君之罪,更移以付國人乎?方伯不聽者,自國君之罪,非國人之辜也。方伯不聽,自國君之罪,熒惑安肯移禍於國人?若此,子韋之言妄也。曰景公聽乎言(5),庸何能動天(6)?使諸侯不聽其臣言,引過自予(7),方伯聞其言,釋其罪,委之去乎?方伯不釋諸侯之罪,熒惑安肯徙去三舍!夫聽與不聽,皆無福善,星徙之實,未可信用。天人同道,好惡不殊,人道不然,則知天無驗矣。

【註釋】

(1)參見《淮南子·天文訓》。

(2)方伯:殷周時一方諸侯的領袖。

(3)守:這裡是監視的意思。

(4)根據文意,疑“國”後脫一“人”字。下文累言“國人”,可證。

(5)宋景公沒有聽子韋的勸說才感動上天,使火星移動的,故疑“公”字後奪一“不”字。

(6)庸何:怎麼。

(7)引:自行承受。予:給予,歸。

【譯文】

而且子韋的話說:“火星的出現,是上天要它這樣的,心宿是宋國的分野,災禍正當在君主身上。”要是這樣,就是上天使火星降災禍給宋景公,怎麼可以轉移給將相,或者年成及老百姓呢?上天有火星,就像當王的人有方伯一樣。諸侯有該死的罪過,王就派方伯去包圍、監視這個諸侯國家。國君向大臣問罪,大臣說明罪在君王,即使這樣,君王仍然可以把罪轉移在大臣和老百姓身上。假設國君考慮了子韋的話,命令他的大臣把災禍歸罪在百姓身上,方伯聽了,肯聽話,而免除國君罪過,轉移給老百姓嗎?方伯之所以不肯聽,因為本來是國君的罪過,並非是老百姓的罪過。方伯不肯聽從,本來是國君的罪過,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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