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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1)。

(4)于于:和下句的“居居”,都是形容悠然自得的樣子。

(5)乍:忽然,時而。

(6)純德:純撲的道德。行:風行。瞳矇:即“童蒙”。矇昧不明事理,也指愚昧的人。

(7)惠:通“慧”。聰明。曉惠:指機巧奸詐。

(8)繩責:約束譴責。

(9)上下:指君臣之間。

【譯文】

“所謂禮這個東西,是忠信不足的表現,是禍亂的開端。”互相用禮來進行指責,所以就互相譴責告誡。三皇的時代,人們在家中悠然自得,在路上也悠然自得,時而覺得自己是馬,時而覺得自己是牛。純樸的道德風行於世而老百姓愚昧無知,機巧奸詐之心還沒有形成產生。當時也沒有什麼災異。即使有災異,也不稱它是上天的譴責告誡。為什麼呢?當時的人愚蠢,不知道相互約束譴責。末世道德衰微,君臣互相指責,災異經常到來,就製造出上天譴責告誡的說法。

【原文】

54·21夫今之天,古之天也。非古之天厚,而今之天薄也。譴告之言生於今者,人以心準況之也(1)。誥、誓不及五帝(2),要盟不及三王(3),交質子不及五伯(4),德彌薄者信彌衰。心險而行詖(5),則犯約而負教(6)。教約不行,則相譴告。譴告不改,舉兵相滅。由此言之,譴告之言,衰亂之語也,而謂之上天為之,斯蓋所以疑也。

【註釋】

(1)準況:比照,推論。

(2)誥、誓:《尚書》中的兩類文告。誥是訓誡勉勵的文告,如《康誥》、《酒誥》。誓是告戒將士的言辭,如《甘誓》、《湯誓》。

(3)要(yāo腰):強迫,威脅。要盟:以勢力威逼對方訂立盟約。三王:參見50·1注(11)。

(4)質:抵押。質子:古代君王把兒子派往別國作人質。交質子的做法在戰國時期很晉遍。伯(bà霸):通“霸”。五伯:即五霸。五霸所指說法不一,一般稱春秋時期的齊桓公、晉文公、楚莊王、宋襄公、秦穆公為五霸。

(5)詖(bì幣):邪僻,不正。

(6)約:盟約。教:教令。這裡指誥、誓。

【譯文】

現在的這個天,就是古時候的那個天。並不是古時候的天厚,而現在的天薄。譴責告誡的說法產生於現在,是人們以自己的心理來推論天的緣故。誥、誓在五帝時是沒有的,強迫訂盟在三王時代是沒有的,交換兒子作人質的做法在五霸時期是沒有的,道德愈不高尚的人就愈不講信用。心懷陰險而行為不正的人,就會違犯盟約,違背教令。教令、盟約行不通,就相互譴責告誡。譴責告誡後又不改正,就發兵相互消滅。由此說來,譴責告誡的說法,是衰亂時代的言語,反而認為譴責告誡是天有意識做的,這就是譴責告誡之說為什麼值得懷疑的原因。

【原文】

54·22且凡言譴告者,以人道驗之也。人道,君譴告臣,上天譴告君也,謂災異為譴告。夫人道,臣亦有諫君,以災異為譴告,而王者亦當時有諫上天之義。其效何在?苟謂天德優,人不能諫,優德亦宜玄默(1),不當譴告。萬石君子有過(2),不言,對案不食(3),至優之驗也。夫人之優者猶能不言,皇天德大,而乃謂之譴告乎!

【註釋】

(1)玄:清靜。

(2)萬石(dàn旦)君:指西漢時的石奮。漢代凡一門有五人以上二千石官者,謂萬石。石奮及四子皆官至二千石,漢景帝號為萬石君。

(3)案:指古代進食用的短足木盤。對案不食:《漢書·石奮傳》:“萬石君子孫有過夫,不誚讓,為便坐,對案不食,然後諸子相責,因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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